滨海所农业综合试验站业务用房使用权对外公开竞价

滨海所农业综合试验站业务用房使用权对外公开竞价

滨海所农业综合试验站业务用房使用权对外公开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HBGY2024-015

河北港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的委托,对滨海所农业综合试验站业务用房使用权对外公开竞价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按1个区块竞价。

区块1:城北基地功能用房东侧厂房(资产编号:*********),地点:曹妃甸城区北侧、森林公园东侧滨海农业综合试验站院内,租赁总面积1770平方米,院子810平方米,租赁标的物建筑总面积960平方米,底价*****元/年,竞价保证金*****元。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06月17日09时-2024年06月19日17时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报名。

2、缴纳竞价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方式:2024年06月19日17时之前(以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参与竞价意向方应持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向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指定账户进行转账(转账时须备注区块的保证金且转账凭证须留存)。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指定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支行

行号:313*****2087

开户名:河北港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00820*****0060107

3、交易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6月20日09时30分,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竞价交易活动。

三、区块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参与竞价意向方自行踏勘区块实地情况。联系人:郑振宇,联系电话0315-*******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竞价采取线上交易的方式,参与竞价意向方自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实名填报审核后方可登录、报名、上传保证金凭证、报价、公布等(详见自然人操作手册)。

2、参与竞价意向方须为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然人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取得使用权的承租人,不经出租人允许不得转给他人,更不得变卖抵押。

4、承租人自用电费、水费按电表、水表显示数字和水电价格,由承租人按月支付。

5、为强化管理,自觉爱护公物,搞好卫生,主动缴纳水电费等,承租人与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在签订协议时,要按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规定的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元,协议期内未违反管理规定,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规定,扣留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6、承租人需从事仓储行业或小型无噪音加工行业,不得擅自改变行业及经营范围。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禁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存储、出售有关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及有放射性等的危险物品,不得出现污染环境的情况;一旦出现违例,承租人应积极整改;对屡教不改者,滨海农业研究所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7、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内部装修经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准许后,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装修时,不得损坏原有结构设施。房屋现状以外的装修费用自理。

8、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如装修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承租人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9、租赁期间,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合理使用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0、租赁期间,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人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

11、承租人应加强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若在租赁期内发生责任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12、区块的参与竞价意向方报价时应认真填写报价,区块报价最高者为本区块中价人,若出现本区块最高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为中价人。当区块竞价只有一家报价时,该区块竞价仍有效。

13、取得经营权的业主须于2024年06月25日下午4点前,按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规定的方式交清对应区块当年全部费用(含保证金,已缴的保证金单独退回缴纳账户),逾期不交者取消成交资格并将对应区块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未成交区块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另行组织公开竞价。

14、区块竞价意向方于2024年06月26日下午4点前,携带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代理机构(唐山市曹妃甸区新立小区团结里215号)登记个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保证金使用。代理机构于2024年06月28日下午4点前,退还区块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15、取得经营权的业主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用房使用权协议书(详见滨海所农业综合试验站业务用房使用权协议书),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区块重新公开竞价。

16、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通竞价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7、区块成交者须向代理服务公司缴纳竞价服务费,竞价服务费按成交总价的3%收取,若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18、本公告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宣传栏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郝卫华,联系电话:0315-******* 199*****596

河北港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7日

注:自然人参与竞价,操作流程详见自然人操作手册(https://kdocs.cn/l/chHSVgiEuKCz)


标签: 综合试验 使用权 用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