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2024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安全检查、暗访暗查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2024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安全检查、暗访暗查采购需求公开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1.人员要求:供应商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的员工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安全评价师、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其中一项或多项相关从业资质。
2.机构要求:供应商能够根据检查需要,及时安排安全专家,具备在同一天内组成3个及以上专业检查组参与检查的能力,自备交通工具(由供应商负责出行过程中的安全)。同时,需派遣1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单位(驻点坐班要求:按照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下,非工作时间内,采购人临时有其他工作要求的,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赶赴工作岗位),负责对接联络、相关资料的收集及整理等工作。
3.检查要求:供应商按要求协助开展安全检查、暗访督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850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要求,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合法经营、证照情况,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会三卡”、应急演练执行情况,风险管控(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规模以上企业检查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以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定性,并提供符合实际的整改建议;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符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提供详细的问题隐患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定期组织复查,复查情况及时告知采购人;不得将有关工作情况挪为他用,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
4.成果要求:中标单位要每季度进行工作总结,提交风险分析研判报告(含隐患整改清单),并在项目完成验收前,将总体报告提交至采购单位。
1、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履约验收(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进行履约验收。项目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服务期限内,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输入性道路交通事故除外),且乙方未检查出相关隐患的,每发生一起从合同款项中扣除 1000-5000元的服务费,累计不超过合同额的10%(具体情况以有关部门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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