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住房及直属保障大队营房建设弱电系统及太阳能系统招标公告

公寓住房及直属保障大队营房建设弱电系统及太阳能系统招标公告

武警吉林省边防总队长春地区公寓住房及直属保障大队营房建设项目弱电系统及太阳能系统采购与安装、真石漆采购及门采购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6-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吉林省边防总队长春地区公寓住房及直属保障大队营房建设项目已由武边后营[2014]137号及武边后营[2015]157号文件批准实施采购,招标人为吉林市鑫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弱电系统及太阳能系统采购与安装、真石漆采购及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弱电系统及太阳能系统采购与安装、真石漆采购及门采购。

2.2标段划分:

一标段:弱电系统采购与安装;

二标段:太阳能系统采购与安装;

三标段:真石漆采购;

四标段:门采购;

2.3 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2.3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5 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合格的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八) 一标段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二标段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二标段需同时附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三、四标段持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鑫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长虹胡同19号四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9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 系 人:张金凤

电话/传真:****-********

标签: 武警 公寓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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