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空调清洗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空调清洗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空调清洗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现对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空调清洗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价,给予询价复函: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WJW******

2.项目名称: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空调清洗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

4.项目预算:8.5万元/年

5.项目内容: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全院空调清洗维保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具有小空调、中央空调检测维修保养清洗等资质和良好业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5.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3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证书。

7.需肥东县本地服务公司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1.本项目执行《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标准版)、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技术标准》、《中央空调系统安全操作规程》、《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相关规范;

2.供应商报价书应包含营业执照、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清洗剂、缓蚀剂、预膜剂、阻垢剂、杀菌灭藻剂等全部药剂,必须保证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供应商须出具《使用药剂清单》和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4.投标文件及报价函应装订成册,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后生效;投标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5.报价以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在此基础上自行报价;采用“询价报价最低者中标”的办法选定中标单位。

6.投标文件须满足项目要求。

7.维保期间如需更换零备件,零部件为全新件保证承诺书。

8.需提供施工作业安全生产承诺书,清洗维保作业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同时,若供应商中标后需与本院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提供相关业绩(近三年必需具有与肥东县当地政府机关部门清洗维护项目相关业绩、要求金额达到8万元及以上业绩)。

四、项目要求

1.每年提供不限次数的人工咨询、紧急维修服务。

2.每年提供2次定期清洗、维护与保养,并提供书面保养报告,经院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认为服务完成。如在空调设备维护与保养过程期间发现设备故障或设备零备件自然损坏,由供应商承担设备维修,更换设备配件等费用据设备厂家备件价格收取。若维保过程中或之后,出现可以判定为维保失误导致的空调故障或设备损坏,由供应商承担损失。

3.供应商具体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初次电话相应时间:1小时;若电话、远程解决不了故障,工程师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4.维保期间如需更换零备件,零部件为全新件,且供应商报价须低于市场价。所需备件安装调试后空调设备须达到正常使用运行标准。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价时间:请你单位按询价须知要求于 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17时前将资料提交至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2.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和平路3号。

3.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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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空调清洗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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