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定点屠宰场一期工程屠宰车间及有关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牲畜定点屠宰场一期工程屠宰车间及有关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元江县牲畜定点屠宰场一期工程屠宰车间及有关用房施工 | ||
| 元江县城乡建投资有限公司 | |
|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16 | |
| 元江县城元红公路龙潭社区龙潭小组 | |
| 施工 | |
| 新建 | |
| 360万元 |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终身责任。3.投标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出具《入滇信息登记证》。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否 | |
| 2016-07-12 8:30 | |
| 2016-07-18 17:00 | |
|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元江县澧江路64号) | |
| 张师 | |
| ****-******** | |
|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07月12日至2016年07月18日(含周六、周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元江县澧江路64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5)、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入滇信息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 | |
| 本次招标车间用房建筑面积1685.52平方米,其中生猪屠宰车间建筑面积1033.19平方米、锅炉房建筑面积205.92平方米、牛羊屠宰车间建筑面积368.23平方米、无公害处理房建筑面积78.18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结构类型:以钢结构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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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屠宰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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