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深圳平湖南至盐田港铁路改造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深圳平湖南至盐田港铁路改造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深圳平湖南至盐田港铁路改造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平湖南至盐田港铁路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深圳平湖南至盐田港铁路改造工程用海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大鹏湾北岸,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海域。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17.6033公顷,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港口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一级类)中“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申请用海期限50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单位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深圳平湖南至盐田港铁路改造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及方式

  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7日止。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市民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http://pnr.sz.gov.cn/yt/。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路1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755-********

  电子邮箱:majr@pnr.sz.gov.cn

  附件:深圳平湖南至盐田港铁路改造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铁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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