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医院印刷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寿县人民医院印刷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XYYCG-2024-007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印刷品配送服务(不含定制印刷书籍,手册类),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最高限价为预算金额******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配送服务需求 | |||
(一)采购清单 | |||
序号 | 技术参数 | 规格型号(每本) | 预算单价(元) |
1 | A4单面印 | 100页 | 6.6 |
2 | A4双面印 | 100页 | 6.6 |
3 | A4单面印(彩色) | 100页 | 4.8 |
4 | A4双面印(彩色) | 100页 | 3.6 |
5 | 书A4皮纹纸 | 50页 | 3.0 |
6 | 书A3皮纹纸 | 50页 | 5.4 |
7 | 铜版纸(彩封,32K) | 10页 | 1.0 |
8 | A3彩色单面印 | 100页 | 2.5 |
9 | 32K单面印 | 100页 | 3.2 |
10 | 32K无碳纸 | 100页 | 3.0 |
11 | 21cm*19cm单面印 | 100页 | 4.0 |
合计 | 43.7 |
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暂无预估使用量,最终按实际供应并验收合格的数量据实结算(按需供货,据实结算),但每年结算金额不超过******元,两年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元。服务期内,如配送量达到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满足二者任何一项,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按程序重新采购。
(二)其它要求 |
1.供应商所配送产品须包括本需求中所有内容,不得缺项、漏项、增项,不得只投部分物品。 2.本标包内所有物品填报单价整体同比例下浮率(0<整体下浮率<100%),不接受不平衡报价或差异化报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分项明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清单”所列各物品预算单价; (2)单品供货单价=预算单价×(1-整体下浮率%); (3)单品结算价=预算单价×(1-整体下浮率%)×实际配送量。 3.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供应商需在接单后30分钟内响应,并按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排版、制版、印刷等工序。一年中,若有三次无法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事项,采购人可取消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并上报院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2年内不接受其投标。应急配送需求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配送到位。 4.成品验收时若发现质量问题的(如未按签印的内容进行错漏、缺项、字迹不清等),供应商负责免费调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5.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取消供应商的服务资格。 6.若对报价函填报方式不理解,请致电0554-*******。供应商对报价函填报方式不了解且未电话咨询的,由此造成的填报错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7.本采购需求项目之外印刷品(定制印刷书籍,手册类),按采购人相关规定另行采购。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负责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印刷品价格、设计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管理费、保险费、仓储费、雇员费、各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四)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逐项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五)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六)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费率折算价格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本项目为总价固定,单价招标,最低价中标。即按填报的整体同比例下浮率折算,各物品预算单价×(1-整体下浮率)的总和,费率折算价格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类似项目成交合同至少1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8.所提交材料(响应文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承诺函。
(九)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委、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每月按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4年6月25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2.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1正1副)。
(二)网上投标
2024年6月25日07: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按序页码,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合成一份PDF文档发送至招采办邮箱sxxyyzcb@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所有原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三)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三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供应商须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
寿县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7日
标签: 印刷品配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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