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竞价单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竞价单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2024年06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20,000吨
3.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车板交货
4. 交货日期:2024-06-17 至 2024-06-30
5. 运输方式:火运
6. 交货价格:车板价
7. 数量验收方式:第三方
8. 质量验收方式:第三方
9.货款结算方式: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后【__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已结算确认的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06-15 19:12:19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500 | <4,000 |
空干基全硫St,ad | % | <0.4 | ≥1 |
空干基挥发份Vad | % | 20 | ≤16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第一条 煤炭品质及数量
1.1 煤炭品种:烟煤
1.2 交货数量:2万吨±10%(以实际执行数量为准)。
1.3 煤炭基本规格:
名称 | Mt% | V,ad% | A,ar% | St,ad% | Qnet,ar(Kcal/kg) |
烟煤 | ≤12% | ≥20% | ≤30% | ≤0.4% | 4500 |
第二条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运输
2.1 合同交货期: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
2.2 交货方式:连云港车板交货,合同标的货物在连云港火车站台装车完毕且货权转移至买方后卖方完成交货义务。
2.3 交货地点:连云港。
2.4 煤炭在连云港火车站台装运完毕,已装煤炭的一切风险转由买方承担。卖方负担合同标的煤炭装火车前的费用(注:不包含轨道衡费、绑扎加固、封门胶费用)。
第三条 价格
3.1 结算价格=合同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
3.2 合同基准价格:连云港火车车板价***元/[( kcal/kg)x吨](热值4500 kcal/kg,增值税税率13%)。
3.3 质量调整价(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硫分调价之和;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 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约定标准的煤炭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基准价执行***元/[( kcal/kg)x吨](Qnet,ar=4500 kcal/kg)。
A、当Qnet,ar>4500 kcal/kg时,发热量每比4500Kcal/kg增加 1Kcal/kg,单价增加***元/吨。当Qnet,ar≥4300Qkcal/kg且<4500kcal/kg时,发热量每比4500Kcal/kg降低 1Kcal/kg,单价减少***元/吨。
B、若Qnet,ar<4300 kcal/kg,则低于4300 kcal/kg部分,发热量每比4300Kcal/kg降低 1Kcal/kg,单价减少2×***元/吨。
C、当Qnet,ar<4000 kcal/kg时,买方有权拒收或双方协商解决。
(2) 质量调整价:空干基硫(St_ad) 、空干基挥发分(Vad)
【硫分/挥发分等】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烟煤 | 硫分St,ad(%) | >0.4 | 0.01 | -0.5 | 0.4 | 合同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烟煤 | 挥发分Vad(%) | ≥18,<20 | 1 | -2 | 20 | 合同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烟煤 | 挥发分Vad(%) | <18 | 1 | -4 | 20 | 合同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3.3.3其他调整价如有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买卖双方书面确认的结算单价为准。
第四条 质量检测
4.1 质量检测:
4.1 质量检测:
4.1.1 由买卖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煤炭质量的采、制、化检测。检测均须依据现行国家标准(GB),检验机构由卖方委托并承担费用。
买、卖任何一方在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自行或委托化验结果与上述检验报告载明的质量检验数据不一致,其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偏差在【±100】千卡/千克(不含)以上,或收到基硫分(St,ad)偏差在【±0.2%】(不含)以上时,可以在交货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异议,逾期提出异议,或者偏差不足以上标准的,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买、卖任何一方或双方据此提出质量异议时,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单堆单放复检。在该批次煤炭单堆单放,煤炭存货量不少于【80】%,能够明显识别或堆存煤炭具有代表性的条件下,由买、卖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重新采样复检,以复检结果确认质量。
复检过程必须由买方和卖方全程监督,买方和卖方对复检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采样方案进行签字确认并监督执行,对复检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制样过程进行监督。复检结果必须附采样报告,详细说明复检采样情况。
(2)备查样复检。如不满足跺采条件时,将连云港第三方检验机构备查样送至买、卖双方认可的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复检,以复检结果确认质量。
发生复检时,复检费用由买、卖双方主张的检验结果与复检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4.2 数量检测:由连云港出港汽车衡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数量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与货款支付
5.1结算:
一票结算,煤炭货权转移至买方后,买卖双方凭如下单据进行结算(加权平均结算)。
5.2 单据:
5.2.1 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
5.2.2 连云港出港汽车衡单据
5.2.3 全额增值税发票
5.2.4货权转移证明
5.3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买方向卖方出具结算单,卖方在收到买方结算单后开具全额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卖方发票后15天内付清货款。
卖方如果对“结算单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发出“异议通知”,双方应相互配合,认真核对检查,双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达成共识。
买卖双方如对“结算单据”无异议,买方应在收到正本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
5.4 付款方式:电汇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史少华
3. 联系电话:0516-********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40****** 大额支付行号:103*****7111 税务登记号:********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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