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炳三区龙箐大桥连接线道路照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及安装
攀枝花市炳三区龙箐大桥连接线道路照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及安装
比选公告 |
一、本项目经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攀发改〔2005〕202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攀发改〔2008〕比选备案第5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攀枝花市土地开发公司 |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炳三区龙箐大桥连接线道路照明工程材料设备及安装项目 |
建设地点 | 攀枝花市炳三区 |
实施时间 | 4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攀枝花市炳三区龙箐大桥连接线道路照明工程 |
建设资金 | 开发银行贷款 |
其他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货物1 | 攀枝花市炳三区龙箐大桥连接线道路照明工程材料设备及安装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无 ;
(3)其他要求:
具备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生产、安装LVD或LED等太阳能光电产品以及组合材料、配置产品认证的生产厂家或企业。2005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二个(合同复印件);在比选评审七日前,比选申请单位的样品必须安装到比选人指定场地,样品做为验收依据,并做为实质性审查的一部分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08年02月14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08年02月19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攀枝花市土地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瓜子坪支行
账 号: ********068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货物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86 | 6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8年02月20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选人(全称): 攀枝花市土地开发公司
地 址: 攀枝花市临江路湖光大厦5楼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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