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沟仔尾张洪宁用地0.536亩招标公告
原沟仔尾张洪宁用地0.536亩招标公告
(经2024年5月30日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我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交易行为,保护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就我村土地交易制定本方案。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面积、限价范围、价格
土地区域 | 交易标的名称、面积 | 每年每亩(元) (限价范围、价格) | |
庵前 | (1)庵前1号张炎潮0.4亩 (2)庵前2号张介歆0.4亩 (3)庵前3号张传奎0.4亩 (4)庵前4号张潼明0.4亩 (5)庵前5号张树明0.4亩 (6)庵前6号张介武0.4亩 (7)庵前7号张列荣0.4亩 (8)庵前8号张介宏0.4亩 (9)庵前9号张坤水0.4亩 (10)庵前10号张天成0.4亩 (11)庵前11号张绍平0.4亩 (13)庵前13号张传炎0.4亩 (14)庵前14号张灿荣0.4亩 (15)庵前15号张清泽0.4亩 (16)庵前16号张传江0.4亩 (17)庵前17号张卓华0.4亩 (18)庵前18号张怀炎0.4亩 (19)庵前19号张秋康0.4亩 (20)庵前20号张伟群0.4亩 (21)庵前21号张传池0.4亩 (22)庵前22号张楚生0.4亩 | (1)-(22) 1084-1138元 | |
塗桥头 | (23)塗桥头张楚生曾用地0.642亩 (24)塗桥头张两汉曾用地0.867亩 (25)塗桥头张舜壮曾用地1.37亩 (26)塗桥头张耀庆曾用地0.89亩 (27)原塗桥头张锦川曾用地1.102亩 (28)原塗桥头张大目曾用地0.95亩 (29)塗桥头张清标一般耕地2.3亩 | (23)-(28) 996-1046元 (29) 1736-1823元 | |
军埔 | (30)原军埔用地张传绵1.2亩 (31)军埔张楚彬曾用地0.53亩 | ||
庵中堀 | (32)原庵中堀张介广用地1亩 (33)原庵中堀张伟煌用地0.4亩 (34)庵中堀张荣高曾用地0.3亩 (35)庵中堀张天奎曾用地0.1亩 | ||
古城 | (36)古城内格堤脚2亩 | (36)1649-1736元 | |
沟仔尾 | (37)原沟仔尾张洪宁用地0.536亩 | ||
堤顶内埕 | (38)堤顶内埕张喜林0.385亩 (39)堤顶内埕张少杰0.385亩 | ||
原灰涵腾退地 | (40)原灰涵腾退地张介歆0.818亩 (41)原灰涵腾退地张介锦0.846亩 (42)原灰涵腾退地张介歆0.936亩 (43)原灰涵腾退地张怀炎1.595亩 (44)原灰涵腾退地张怀坤0.563亩 (45)原灰涵腾退地张介全0.513亩 | ||
二、土地现状地类(城管部门证明书)。
标的(1)至(29)为旱地;
标的(30)至(35)为村庄用地;
标的(36)为坑塘水面;
标的(37)至(45)为村庄用地。
三、交易期限及收款方式
标的1-45承包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 年 **月30 日。
收款方式: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收取承包期间承包款。
四、标的交易金额范围或价款
标的交易金额范围或价款由村评估小组根据参考各标的最后一年承包价格,以及该地现在的使用情况,确定各个标的的竞价范围。
(1)庵前1号张炎潮0.4亩 1084-1138元
(2)庵前2号张介歆0.4亩 1084-1138元
(3)庵前3号张传奎0.4亩 1084-1138元
(4)庵前4号张潼明0.4亩 1084-1138元
(5)庵前5号张树明0.4亩 1084-1138元
(6)庵前6号张介武0.4亩 1084-1138元
(7)庵前7号张列荣0.4亩 1084-1138元
(8)庵前8号张介宏0.4亩 1084-1138元
(9)庵前9号张坤水0.4亩 1084-1138元
(10)庵前10号张天成0.4亩 1084-1138元
(11)庵前11号张绍平0.4亩 1084-1138元
(13)庵前13号张传炎0.4亩 1084-1138元
(14)庵前14号张灿荣0.4亩 1084-1138元
(15)庵前15号张清泽0.4亩 1084-1138元
(16)庵前16号张传江0.4亩 1084-1138元
(17)庵前17号张卓华0.4亩 1084-1138元
(18)庵前18号张怀炎0.4亩 1084-1138元
(19)庵前19号张秋康0.4亩 1084-1138元
(20)庵前20号张伟群0.4亩 1084-1138元
(21)庵前21号张传池0.4亩 1084-1138元
(22)庵前22号张楚生0.4亩 1084-1138元
(23)塗桥头张楚生曾用地0.642亩 996-1046元
(24)塗桥头张两汉曾用地0.867亩 996-1046元
(25)塗桥头张舜壮曾用地1.37亩 996-1046元
(26)塗桥头张耀庆曾用地0.89亩 996-1046元
(27)原塗桥头张锦川曾用地1.102亩 996-1046元
(28)原塗桥头张大目曾用地0.95亩 996-1046元
(29)塗桥头张清标一般耕地2.3亩 1736-1823元
(31)军埔张楚彬曾用地0.53亩 *****-*****元
(33)原庵中堀张伟煌用地0.4亩 *****-*****元
(34)庵中堀张荣高曾用地0.3亩 *****-*****元
(35)庵中堀张天奎曾用地0.1亩 *****-*****元
(36)古城内格堤脚2亩 1649-1736元
(37)原沟仔尾张洪宁用地0.536亩 *****-*****元
(38)堤顶内埕张喜林0.385亩 *****-*****元
(39)堤顶内埕张少杰0.385亩 *****-*****元
(40)原灰涵腾退地张介歆0.818亩 *****-*****元
(41)原灰涵腾退地张介锦0.846亩 *****-*****元
(42)原灰涵腾退地张介歆0.936亩 *****-*****元
(43)原灰涵腾退地张怀炎1.595亩 *****-*****元
(44)原灰涵腾退地张怀坤0.563亩 *****-*****元
(45)原灰涵腾退地张介全0.513亩 *****-*****元
五、 竞投方式
标的1至45等区域,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交易。
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每年每亩承包价格(精确到元,含界值)以书面报价的形式进行投标,超出限价范围(不含界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价高者中标。若出现原合同人与其他竞标人以最高报价(最高价)进行投标,则原合同人中标。若出现相同最高报价(非最高价)的投标,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需在竞投现场与隆北村村级交易平台工作小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组织村经联社与竞得人签订合同。
根据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澄农农[2024]17号)文件第六章村级交易平台交易流程关于“村级交易项目的交易保证金是否缴交及缴交方式按《交易方案》规定执行”的规定,结合隆北村实际,制定本次交易各地片标的交易保证金如下:单位(元)
(1)庵前1号张炎潮0.4亩 1518元
(2)庵前2号张介歆0.4亩 1518元
(3)庵前3号张传奎0.4亩 1518元
(4)庵前4号张潼明0.4亩 1518元
(5)庵前5号张树明0.4亩 1518元
(6)庵前6号张介武0.4亩 1518元
(7)庵前7号张列荣0.4亩 1518元
(8)庵前8号张介宏0.4亩 1518元
(9)庵前9号张坤水0.4亩 1518元
(10)庵前10号张天成0.4亩 1518元
(11)庵前11号张绍平0.4亩 1518元
(13)庵前13号张传炎0.4亩 1518元
(14)庵前14号张灿荣0.4亩 1518元
(15)庵前15号张清泽0.4亩 1518元
(16)庵前16号张传江0.4亩 1518元
(17)庵前17号张卓华0.4亩 1518元
(18)庵前18号张怀炎0.4亩 1518元
(19)庵前19号张秋康0.4亩 1518元
(20)庵前20号张伟群0.4亩 1518元
(21)庵前21号张传池0.4亩 1518元
(22)庵前22号张楚生0.4亩 1518元
(23)塗桥头张楚生曾用地0.642亩 2238元
(24)塗桥头张两汉曾用地0.867亩 3022元
(25)塗桥头张舜壮曾用地1.37亩 4776元
(26)塗桥头张耀庆曾用地0.89亩 3103元
(27)原塗桥头张锦川曾用地1.102亩 3842元
(28)原塗桥头张大目曾用地0.95亩 33**元
(29)塗桥头张清标一般耕地2.3亩 13975元
(30)原军埔用地张传绵1.2亩 150923元
(31)军埔张楚彬曾用地0.53亩 61721元
(32)原庵中堀张介广用地1亩 95645元
(33)原庵中堀张伟煌用地0.4亩 38258元
(34)庵中堀张荣高曾用地0.3亩 *****元
(35)庵中堀张天奎曾用地0.1亩 9564元
(36)古城内格堤脚2亩 11543元
(37)原沟仔尾张洪宁用地0.536亩 61083元
(38)堤顶内埕张喜林0.385亩 49876元
(39)堤顶内埕张少杰0.385亩 46183元
(40)原灰涵腾退地张介歆0.818亩 34356元
(41)原灰涵腾退地张介锦0.846亩 35532元
(42)原灰涵腾退地张介歆0.936亩 393**元
(43)原灰涵腾退地张怀炎1.595亩 66990元
(44)原灰涵腾退地张怀坤0.563亩 23646元
(45)原灰涵腾退地张介全0.513亩 21546元
六、 参加竞投规定
1、本村户口登记的本村户可以参加交易,参加竞投交易,以户为单位,户内推选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名成员参加竞投。(若交易标的的原承包人非本村村民,允许其参加原承包标的的交易。如果中标,承包价格以中标价上浮20%计。)每户对某个标的仅能单一参投,不允许重复参投,每本户口本只能进村投标一次。
2、参加竞投对象必须缴清拖欠集体土地使用金或原合同价格空档期的租金,否则取消交易资格。(以户为单位,户内任何一人拖欠使用集体土地使用金,取消该户的交易资格)。
3、竞标人需在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4日 期间(上班时间)提交《竞投申请书》并通过隆北经联社的资格审查,取得资格审查认定书。取得资格审查认定书后至2024年6月24日下午5时止期间,凭资格审查认定书到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华支行缴交竞投保证金(最低价,如中标将以保证金作为租金,以多退少补方式),缴交至隆北经联社在澄海农商行莲华支行开设的账户(8002 0000 0046 7600 9),凭农商行莲华支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回联或进账单到隆北经联社换取竞投保证金收据及投标书。
4、竞得人须在现场与村级交易平台工作小组(村级)签订《成交确认书》,经公示3日以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并组织与发包方(隆北经联社)签订合同书且履行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收取承包期间承包款。参加投标且中标后弃标的,即按照《汕头市澄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竞得人有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交易合同》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未能成功交易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全额无息退回。中标后弃标的标的及没人投标的标的待工作小组研究后,10个工作日内再进行招标。
5、 以上交易地块面积为初拟面积,实际交易面积以实测为准,承包金将根据实测面积多退少补。各标的土地现有使用人须在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清理,做好移交准备,以便在2024年7月1日准时移交。新老包户未能完成移交的,新包户于2024年7月15日前向村报告,村将协助完成移交。
6、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有序,不得以恐吓、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竞标价格,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办。
7、参加本次竞标的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的各项法律法规,依照竞标土地性质进行使用,不得变更用途,否则,村集体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将由中标人负责。
8、不准有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的一切行为,不准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一切相关法律法规,违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如有)
9、承包人不准新开挖牛蛙池和其他养殖池改造为牛蛙养殖池,不准养殖未经当地政府部门及村许可的鲜活类水产品。(如有)
10. 本次所有竞标交易土地,在合同签订后,如需流转,应向村经联社提出申请,经村同意,涉重大事项,应经村“四议两公开”程序并办理相关流转手续。
11.所有出租或发包土地均属于隆北经联社集体所有,村如果因国家征地和土地性质变动时需收回该地,村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若有补偿,则土地赔偿金归村集体,地上附着物赔偿金归承包人,终止合同。村退还已交而尚未履行合同时间的承包金。
七、交易地点:莲华镇隆北村村址。
八、交易时间:
竞投时间: 2024年6月25日上午9时开始,交易完为止。
九、成立隆北村三资交易评估小组,负责本次标的交易金额范围或价款评估工作。
组长:张介文
成员:张树钦、许洁芸、张丹坚、张妙君、张芝荣、张潮宽、张楚雄。
十、成立隆北村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工作小组,负责本次交易。
组长:张介文
成员: 张潼明、许洁芸、张树钦、张妙君、张介全、张芝荣、张潮宽、张楚雄
本方案解释权归隆北经济联合社,本次交易出现尚未预见需现场确定的情况,处置权归隆北村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工作小组。
十一、信息发布:本公告在汕头市澄海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服务网(http://www.stchnczcjy.com/)和隆北村村务公开栏同时发布。
十二、本方案附件:合同模版
莲华镇隆北经联社
2024年6月17日
标签: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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