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福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同福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郴州市同福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同福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EPC 总承包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郴发改批[2016]1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城
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同福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EPC 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
2.3 规模及建设内容:管廊长2550 米、管沟长740 米。工程费总投资估算17864 万
元(具体以财评结果为准,财评后签订合同)。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EPC 总承包工期365 日历日(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
期以及施工工期,从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第10 天开始计算,设计及施工节点工期要求在
合同中明确)。
2.6 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
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
2.8 招标范围:列入本项目建设内容中的工程设计、施工、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按照郴
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
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甲级及
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
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4 项要求(施工项目部
关键岗位人员须是诚信管理手册登记在册的人员)。
3.4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组成不超过2 个法人单位的
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至少满足第3.2 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中的一项,并应满足下列
要求:
3.5.1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
效期;
3.5.2 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
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
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专
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5.3 满足上述第3.3 项、第3.4 项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5.4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3.5.5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 因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EPC 总承包,投标人需实地考察本项目的基本情况,报名前须自
行到项目地点进行踏勘。(业主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办公地点:郴州市
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21 室)。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圆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2 个工作日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5.2 履约保证金:要求开标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即2016年8月3日、
4日)内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其所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再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要求交纳履约保证
金,如自动放弃再由第三中标候选人按要求交纳,如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都自动放弃,
则项目流标,重新招标。
递交方式: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托管
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
约保证金无效,履约保证金的币种: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郴州市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01 5700 5000 0283
交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XX 项目名称”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没
注明是“XXXX 项目名称”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负责,需确定履约保证金到账并在上班时间到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具收据(财务部门上班时
间: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履约保证金的退
还:在合同履约完成后不计息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6.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须委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须委派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如联
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进行报名: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提供)原件;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
盖施工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原件;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8)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及本人身份
证和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 个月(2016 年1 月一2016 年6 月)的养老保险
证明,原件;
(9)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
(10)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原件。
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
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
6.2 湖南省以外的建筑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
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6.1 条要求报名。
6.3 报名时间:2016 年7 月12 日至2016 年7 月16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
00-17:30(节假日不除外)。
6.4 报名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 号)。
6.5 招标文件获取: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
后不退。
6.6 澄清答疑方式: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8 月2 日9 时00 分,地
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 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
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不合格投
标人。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
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于任何补偿及不作解释说明。投标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成果
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其他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初步设计使用或处置;未中标的
初步设计成果不予退还,并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对创意成果进行引用或借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鼎福楼7 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3 室
电话: 150*****364/****-*******(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 廖琼(4168 号) 张敏(1192 )杨程林(4059 号)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欧捷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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