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财政局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马鞍山市财政局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马鞍山市财政局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与资质要求

1.近3年内,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2.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和售后的专业技术和运营能力;

3.律师事务所应当为政府部门提供过5年以上法律顾问服务;

4.律师事务所应推荐具有5年以上(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日)执业经验的专职律师具体承办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

二、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1.法治建设服务,对市财政局普法、执法等涉法事务进行指导,协助每年开展1-2次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培训等;

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为市财政局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提供法律咨询和书面法律意见;

4.参与处理涉及市财政局的尚未诉讼或仲裁的争议、纠纷;

5.为市财政局的决策、具体行政行为及专门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书面法律建议;

6.参与处理市财政局重大突发事件、历史遗留、疑难信访等问题,提供法律论证、书面法律意见;

7.为财政、国资、投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从法律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8.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有关法律方面的工作。

三、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律师事务所应选派3-5名律师组成服务团队担任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并指定一名联络律师,提供稳定的法律服务,如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服务,应协调顾问团队根据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合理指派顾问律师按市财政局要求处理具体法律事务;

2.法律顾问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法律服务内容,出具法律意见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情况下,有特殊要求的,法律顾问应当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时限完成委托事项;

3.律师事务所须派法律顾问列席市财政局党委会涉及法审事项议题,按通知时间参会;

4.如有面谈事项时,指派的法律顾问必须在接到通知一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提供法律帮助;

5.法律顾问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市财政局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市财政局权益,并对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负责。

四、项目价格及确定方法

法律顾问费包干,最高限价:3万元/年;

确定方法:根据各律师事务所报价,以最低价确定。

五、顾问期限及付款要求

律师事务所担任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叁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年服务期满且通过市财政局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服务费并续签下年度合同,验收清单见附件3。

六、法律顾问管理模式

法律顾问应当遵守如下规定: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市财政局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市财政局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七、报价材料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为政府部门提供5年以上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材料(加盖公章)。

(五)推荐的专职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六)履约承诺函(附件1)(加盖公章)。

(七)报价表(附件2)(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服务采购公告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9日,获取采购材料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21日17时30分,报价人应在2024年6月24日11时0分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后送达市财政局办公室(地点:马鞍山市花雨路3号马鞍山市财政局8楼810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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