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下室土石方挖运工程第二次竞价公告
遂川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下室土石方挖运工程第二次竞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遂川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下室土石方挖运工程(第二次)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遂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7日 10:31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6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6-*******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07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35号(县茧丝绸总公司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女士 0796-******* | ||
附件: | |||
附件1 | 遂川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下室土方挖运工程(第二次)竞价公告.doc | ||
附件2 | 遂川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下室土方挖运工程(第二次)竞价文件.docx | ||
附件3 | 遂川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下室图.zip |
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遂川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下室土石方挖运工程(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遂川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下室土石方挖运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仁远采字SC-【2024】038-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 07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0796-*******
代理机构地址: 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35号(县茧丝绸总公司四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范围:
1.1本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4494.78平方米,开挖深度约6.4米,地下室挖运土方量约3.6万立方米(含放坡)。
1.2按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的设计标高和范围及放坡的要求(具体开挖位置根据招标人的放线范围及坡度要求,标高的确定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进行土石方开挖。
1.3该项目土石方的挖运,包括所有从基坑开挖、装车、运输、卸土、放坡全过程的工作。开挖包括从自然地面标高开挖,到地下室筏板基础底设计标高为止(平面整体误差正负 10公分以内)的土石方开挖、装卸、运输、劳动力及机械设备的组织。
1.4投标人应自行勘察土方地质情况、弃土地点、了解施工图及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的一切因素充分考虑报价。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人所投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临时设施(包括场地内施工用水、电等)、缺陷修补、安全文明施工费、组织措施费、施工管理费、各项规费(环保、环卫、渣土)、利润、保险、各专业工程间配合费、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费用,上述未列尽的,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均含在中标价中。中标后不因开挖深度、土方类别、运距、弃土地点和工作内容等任何原因增加合同价,不因开挖深度、放坡等任何原因增加工程量。
1.5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安全事故的发生。
1.6中标人负责从开挖到卸土区域过程的城管、安全、道路、环保、卫生等一切责任。
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完成。
3、履约地点: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资格要求不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竞价文件),未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5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遂川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三、提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四、开标
1、参与投标的投标企业在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到现场签到,并将竞价文件一正两副用封袋进行密封(封袋上要标明项目名称、竞价单位名称、竞价时间),竞价文件在提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给招标单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由业主代表、招标代理现场开启竞价文件并现场查验各竞价单位的相关资料,现场查验资料如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诚信竞价(报价)承诺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竞价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如未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3、现场宣布各竞价单位的投标报价,由竞价单位签字确认报价。
五、定标
最低价中标。竞价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现场报价出现高于最高限价做无效报价处理,有效报价单位高于三家(含),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遇最低报价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抽取中标单位。有效报价单位低于三家(不含)时应予废标。
特别提示:
1、若中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价的,导致项目难以实施,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及该企业今后在我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资格。
2、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书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项目公示期间须提供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至采购人核查,若公示期内无法提供或提供无效,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陆仟玖佰元整(69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仁远采字SC-【2024】038-1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转账银行户名:江西振豪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行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江西振豪建设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本项目完工验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3、付款方式:
全部土石方挖运完成后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总价的80%工程款,余20%尾款在地下室工程完成(正负0.000以下工程全部完成)后20天内付清。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相应金额的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时,乙方如不能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金额按扣除税率差额后的金额计算。优先以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4000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9.****** 万元(人民币)
标签: 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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