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山西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其所需山西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二期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16-0163]G79-A137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陆万零叁佰元整(¥:276.03万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应用服务器 | 台 | 2 |
2 | 第二代防火墙 | 台 | 1 |
3 | 审计网关 | 台 | 1 |
4 | 负载均衡 | 套 | 2 |
5 | 磁盘阵列 | 套 | 2 |
6 | 发电机自启动系统 | 套 | 1 |
7 | 卫星遥感数据接收与预处理模块 | 套 | 1 |
8 | 卫星火点监测子系统 | 套 | 1 |
9 | 多元大气环境卫星遥感立体监测子系统 | 套 | 1 |
10 | 数据管理子系统 | 套 | 1 |
11 | 空气质量卫星遥感业务支持系统 | 套 | 1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交货时间:山西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投入使用。交货地点: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六、招标文件免费领取相关信息:
1、领取时间:2016-07-12至2016-07-29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座2层省政府采购中心窗口第(86-87号)
3、联系电话:****-*******、*******
4、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持单位委托书
2、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 | |||||
单位名称 | 承办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时间:2016-08-09上午9时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座4层第(一)开标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11号
联系人:白蕾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座9层,太原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
项目联系人:蔡雨龙
电话及传真:****-*******
邮政编码:030001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7月12日
标签: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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