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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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沧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立代理机构库,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积极报名。

一、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成功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

4.公司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5.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6.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二、服务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全程负责采购工作,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按规范程序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活动等。

三、服务期限

沧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代理机构“一标两评”评价结果,每1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机构简介(自拟,包括公司成立时间、注册地址、人员概况、主要业绩及擅长业务、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的网页彩色截图;

3.营业执照;

4.至少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

5.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协议以及开展采购业务所需的场所和设施的图片;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网页彩色截图;

7.近2年内反映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有效业绩证明(涵盖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

拟参加征集的公司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每份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征集单位必须保证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征集单位在资料审核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将直接取消该单位的入选资格。

提交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

提交地点:沧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1306室。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西路39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1号楼三楼东侧)

联系方式:齐先生 0317-*******


标签: 公开征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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