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丰都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丰都县中医院(采购人)对丰都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69,88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69,88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火灾报警系统工程
需求描述:
本项目为丰都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主要包括在医技楼、住院综合楼的发电机房、储油间、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安装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烟感控制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69,880.00 1(项) ¥69,88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6-20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20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价,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并上传电子文档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注: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须为人民币报价,本次报价实行包干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卫生清洁费、运输费、缺陷修复、利润、劳动保险费、税金以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所有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因供应商少报、漏报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拒绝一切形式的补偿要求,采购人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三)付款方式 :

    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出具征税机关开具的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在设施设备运行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由采购人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或电汇至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丰都县中医院
  • 联系人:
    李伟
  • 联系电话:

标签: 消防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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