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年新媒体广告发布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年新媒体广告发布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2024-2025年新媒体广告发布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2024-2025年新媒体广告发布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4CT*******】),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宁波电信所需的新媒体广告发布服务,在服务期间根据采购方实际要求发布广告。本项目预算为40万元(含税)。

1.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参选人4家及以上的,中选人数量为3家,中选份额为第一名为预算金额的50%,第二名为预算金额的30%,第三名为预算金额的20%;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参选人为3家的,中选份额为第一名为预算金额的60%,第二名为预算金额的40%;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参选人小于3家的,中选人数量为1家,中选份额为预算金额的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在服务期内履行产生金额达到合同预算总额,则合同终止。若服务期满履行合同产生的金额未达到合同预算总额,则合同最长可延期 6 个月。

1.4服务地点:浙江宁波(比选人指定地点)。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权重后参选报价折扣(非OFF)”最高限价为【100%】,参选人“权重后参选报价折扣(非OFF)”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须具备至少1个类似媒体广告发布服务案例业绩,须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1.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6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6月20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李丹妍 lidanyan.zgtj@chinaccs.cn)购买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ZJ24CT*******】”):

开户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200*********-0015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09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12B07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和义路96号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15号楼2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应老师

联 系 人:邓淑文、李丹妍、柯玲丽、李哲、张泽、苑晓东

电 话:057*****1022

电 话:153*****396(邓淑文)

190*****910(李丹妍)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dengshw.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200*********-0015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zbtousu@citcc.cn/dengshw.zgtj@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 6 月 17 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731*****925*****&type=3&docTypeCode=CompareSelect
,宁波

标签: 新媒体广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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