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源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金城·金源安居房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源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金城·金源安居房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城·金源安居房项目开发、海南金源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委托需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3.选聘中介机构单位数量:1个。
4.服务地点:海口市。
5.委托服务范围:(1)编制海南金源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2)编制金城·金源安居房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
6.委托服务对象: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城”)。
7.服务合同签订主体:海南金城。
8.编制费用:编制金城·金源安居房项目投资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超过 8 万元人民币、海南金源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超过 4 万元人民币,总计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含税,报价包含且不限于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及组织专家评审等一切费用)
二、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在海南省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在有效期内。
2.遵纪守法,未因违规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业内的行业惩戒、负面评价,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按照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可研编制工作任务(提供承诺书);
3.参加本次选聘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机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等违法比选行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骗取中标、围标等违法投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5.参选单位须具有工程咨询资质,并参与过央企、国企、海南省省属企业项目开发、股权收购同类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经验;
6.指派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人员3名及以上,要求主办人员具有5年以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7.本次选聘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选;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注:申请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证明资料,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期限
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自然日)内完成。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 6 月 24 日 10 点前。
2.报名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提供曾参与项目投资、开发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服务协议;财务状况良好,未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和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任务的承诺书及报价单(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报名当天请将所有资料装进档案袋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4.报名资料投递方式:专人现场送达方式。
投递地址:海口市正义路3号。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88*****670
五、参选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交报名资料的,以及近三年以来受到省、市及县(区)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通报处罚的单位,无参选资格。
2.参选机构提交材料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则视同放弃参选资格。
3.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委托方的安排与委托方签署合同。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方的要求,否则视同放弃中选资格。
4.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合同,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验收标准为通过专家评审。
6.中选机构的确定
根据参选单位递交的比选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依据评分细则表独立进行比较打分,根据分数计算综合得分,列出第一、第二中选候选人。
原则上由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如第一中选候选人表示不愿继续签订的,可由第二中选候选人作为备选递补签订。如两者都不愿签订合同的,则重新按流程进行。
六、特别说明
1.中选单位根据委托服务范围,与海南金城分别签订:(1)《海南金源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咨询服务合同》;(2)《金城·金源安居房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2.海南金源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包含金城·金源安居房项目的全周期经济测算成果。
3.中选单位先行启动海南金源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按合同要求交付成果;待该项目股权收购事宜完成后,再启动编制金城·金源安居房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如该股权转让最终未能完成,则海南金城无需再与中选单位履行《金城·金源安居房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附件:1.资格审查表
2.评分明细表
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13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选聘金城·金源安居房项目开发、海南金源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单位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参选单位 | 参选单位 | 参选单位 | 参选单位 | 参选单位 |
1 | 参选商资格 | 是否按照比选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 |||||
2 | 比选文件材料有效性 | 是否符合公告中要求的报名资料,且内容完整无缺漏、无错误 | |||||
3 | 服务期 | 是否按照比选公告规定时间 | |||||
4 | 其他 | 无其他符合比选公告中无效比选文件认定条件 | |||||
结论 |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比价环节;不合格的被淘汰。
附件2: 评分明细表 |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备注 |
一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格(10分) |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格认定 | 10 | 参选单位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得10分,其他不得分。 | ||
二、业绩经验(30分) | |||||
1 | 同类案例实施经验 | 30 | 1.投标单位提供在央企、国企实施编制项目开发同类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业绩,单个案列得5分,最高可得20分; 2.编制央企、国企股权收购同类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业绩,单个案列得5分,最高可得10分。 备注: 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的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可研报告成果盖章页复印件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复印件。 | ||
三、方案评价(20分) | |||||
1 | 实施方案 | 20 | 1.对投标人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度计划等情况进行评审:实施方案全面合理、进度计划切实可行,总体评价优,最多得20分; 2.实施方案等较为合理、进度计划基本可行,总体评价良,最多得14分; 3.实施方案等不够全面、进度计划不够可行、总体评价中,最多得8分; 4.实施方案简单、进度计划不可行,总体评价差,得0分。 | ||
四、项目服务团队(20分) | |||||
1 | 项目负责人 | 10 | 1. 主办人员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质的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 2. 具有高级职称的得7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4分。 | ||
申请人在比选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简介中体现相关实施经验,否则不计分。 | |||||
2 | 项目团队成员 | 10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人员,每一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5分,最高得10分。注: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在实施本项目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团队主要成员。 申请人在比选文件中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体现相关项目经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五、报价(20分) | |||||
1 | 报价评分 | 20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投标人有效报价;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即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且最后报价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价明显过低的,需要提供合理说明经评标小组同意,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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