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人民政府-2024年群英乡芬坡和美乡村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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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P-2024-15B)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群英乡芬坡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164.675043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
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00,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原建构筑物、新建挡墙、生态停车位 、混凝土硬化、铺装硬化、改造分类
垃圾亭、新建排水沟及盖板、绿化种植等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群英乡芬坡和美乡村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群英乡芬坡和美乡村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
展等相关扶持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为:建筑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
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也视为同等
有效证明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售后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或季度
的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纳税、
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或以上级资质;
3.7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
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
3.9 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
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平台生成的有效诚信档案手册;
3.10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
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邮箱),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
提供:(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
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路 8 号建信大厦 1506;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4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22 号国机海南大厦 5 楼第一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4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22 号国机海南大厦 5 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1、响应保证金金额:¥8000.00 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 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40 分,保证金的支付形式:支付方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5、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17:30:00(北京时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898-834390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中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海棠龙海风情小镇海丰村公建 1#-11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0898-6852179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