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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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单
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已具备实施条件,采购
人为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要求,为保证公司A投资项目
后续正常的开展和进行,需要选聘一家律所对A项目后续可能涉及的谈判、协调和诉讼等工
作提供相对应的法律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服务内容:
2.3.1 非诉阶段:非诉阶段是指在采购方的A项目法律诉讼或仲裁程序开始之前,通过
非司法手段解决法律争议的时期。具体而言,非诉阶段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与支持:就采购人的A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与支持,并出具A项目专
项法律服务的一揽子方案。
(2)参与谈判:就采购人的A项目在商务谈判中提供法律支持,帮助甲方达成有利的协
议。
(3)协调与调解:就采购人的A项目在甲方与其他方发生争议时,协助进行协调和调解,
协助制定和解方案等。
(4)其他法律事务: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与采购人的A项目提供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2.3.2 诉讼阶段:在必要时代表采购人参与诉讼或仲裁,保护甲方的法律权益。
2.3.3 执行阶段:乙方在必要时代表甲方及时申请执行,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具体服务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6最高谈判限价(含税包干价):
(1)非诉阶段不超过8万元;
(2)诉讼阶段一审和二审不超过10万元;
(3)执行阶段按照实际收回金额的0.1%计算,至高不超过12万元;
以上合计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30万元。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公
司(分支机构或分所,以下称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提
供授权书)。
(2)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应承担过1个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证明材料应能清
晰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
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
分(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项目组成员要求:法律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3人,除项目负责人外),须
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
(5)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
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6)信誉情况:谈判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
结果。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现场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请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
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
文件费转款凭证,至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
座21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871-67169993。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需在响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用
对公账户(非对公账户无效)转入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户名:云南禹信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账号:8719042405104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
注:开具发票,需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1、谈判申请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可提供谈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在
复印件上加注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4.3未按本采购公告4.1或4.2项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谈
判。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谈判申请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
中心 B 座 21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 25 号老市委大楼 6 楼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19882668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系人:杨倩(15911660979)、蒋正虎
电话:0871-67169993
8.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
电话:0871-631593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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