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级城区及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市级城区及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市级城区及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锦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静
项目联系电话 041*****088
采购单位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市府路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石化新区B区15-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6-*******
附件:
附件1 终稿2024年市级城区及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工程.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市级城区及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6-17 至 2024-06-24
撰写单位: 辽宁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谢静
(2024年市级城区及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市级城区及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市级城区及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50,077.70
最高限价(元):1,650,077.7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15日前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6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市府路62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石化新区B区15-58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lnrhyxgs@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10*****0984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静
电 话: 041*****0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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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道路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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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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