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世纪购物中心化粪池清掏服务外包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阳光世纪购物中心化粪池清掏服务外包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通过招标确定一家服务商,在合同期内(2年)负责对项目业主(江北区渝北四村18号、渝北三村25、29号阳光世纪)的化粪池、隔油池、提排井进行见底见清水清掏、日常甲烷稀释。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经营范围须具有“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具正规发票资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持有有效的《城市粪便污水处理经营服务资质认定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可承接“城市粪便处理、设施维护、清掏、疏通、运输”等专业经营业务。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能力。提供近3年来不少于2个大型购物中心排污系统(包括隔油池、集水坑、化粪池等)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合同须能明确显示该条所要求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分包、转包。
审核通过后,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如缴纳后未中标且无相关违规行为的,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1 | 技术联系人 | 杨先生 | 135*****073 | ||||
2 | 招标联系人 | 吴先生 | 023-******** | wlang@e-cbest.com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4-06-17 15:17
1 | 技术联系人 | 杨先生 | 135*****073 | ||||
2 | 招标联系人 | 吴先生 | 023-******** | wlang@e-cbest.com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