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锦州市奈北线国华至黑山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2024年锦州市奈北线国华至黑山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锦州市奈北线国华至黑山岭段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202*****001*******
项目规模:本工程路线起于国华,终于黑山岭,设计里程桩号为K98+102-K104+444,路线全长6.342公里,公路等级:二级。
标段(包)名称:2024年锦州市奈北线国华至黑山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包)编号:202*****001*******001
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2024年锦州市奈北线国华至黑山岭段修复养护工程,工作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修复养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包)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标段(包)估算价:836.5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0T01:00:00.000+0000
递交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开标时间:2024-07-10T01:00:00.000+0000
开标方式描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
其他公告内容:1.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1.1财务要求:/ 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含路面)”或“改造(大修)”或“中修”或“修复养护工程(含路面面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的项目。 1.3信誉要求: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4.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2 异议、投诉处理 4.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4.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5.技术标准:维持原有公路标准和线形,路基宽10.5-13.5米,路面宽 9-12米,两侧各设0.75 米宽土路肩,路面维持原横坡。
监督部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416-*******
招标人: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416-*******
邮箱:glcyl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人:范美涵
电话:0416-*******
邮箱:glcylk@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点击查看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点击查看附件

标签: 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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