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潘黄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关于印发《潘黄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关于印发《潘黄街道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潘街发〔2024〕17号
各村(居)、服务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街道办事处领导同意,现将《潘黄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日
潘黄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力实施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标本兼治、提质增效,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潘黄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2024-2026年“八大行动”
(一)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因地制宜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执行高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安全准入。优先布局本质安全水平高、上下游产品互供的产业和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推动项目“优生优育”。持续推进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完成重点粉尘涉爆企业“一企一策”安全生产深度治理。实施老旧工业园区、“厂中厂”整治,加快淘汰危污乱散低企业,通过盘活腾退、建设高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改造,引入高质量项目,实现老旧工业园区迭代升级。
(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以《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施行和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应用为契机,全面摸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总结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效做法,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自查自改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街道挂牌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完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提高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渠道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建立清单管理、动态更新、照单销号的闭环整改机制。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安全科技支撑行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实施“智改数转网联”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利用省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提升渔船监管信息化水平。在建工地推广使用无人施工升降机。道路交通、水利、能源、消防、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建设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通过三年时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智能化监控能力显著增强,高危行业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安全工程治理行动。强化安全工程技术措施防范,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安全检查,全面清理流通领域不合格及假冒伪劣“灶管阀”产品,实现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合格燃气连接管、可调节出口压力减压阀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精细化提升工程。每年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装置不少于20套。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基本清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保障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深化老旧市场等老旧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发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通过三年时间,老旧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提档升级,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五)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2025年底前完成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强化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应用省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推动形成覆盖各类小型场所主体责任落实的管理体系。根据省出台的《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要求》地方标准,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推动“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管理,开展“两员”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类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创建,2025年底前,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推进养老机构、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通过三年行动,推动包括“九小场所”在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履职尽责、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六)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配合市、区相关部门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一轮全覆盖教育培训。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通过三年时间,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推动企业员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七)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组织村(居)、服务站、街道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学习培训,深化拓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统筹整合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力量。开展精准执法,推行逢查必考,强化联合执法,减少多头重复执法。严格规范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进行约谈通报。通过三年时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执法检查机制全面形成,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更加成熟有效。
(八)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在各类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应急科普场馆。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示范社区等示范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三年时间,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4年,围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紧盯最突出的问题和最紧迫的工作,聚焦3个方面、41项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质增效(6项)
1.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
(1)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推动由工业企业报告安全风险向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拓展,摸清各领域企业(单位)风险底数,建立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检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2)运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摸清餐饮、商超、旅馆等12类小型场所风险底数,逐一明确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场所自查、基层人员巡查、行业和属地检查,构建小型场所消防、燃气等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2.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
(3)对重点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专业化深度执法检查,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容易反复的问题进行经常性提醒检查,对一般企业按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4)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固化为执法检查必查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立案率100%。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解决执法重点不突出、执法合力不够、重复执法等问题。
3.提升隐患发现整改效能
(5)建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应查未查、查而不改、只查不罚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6)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在厂区醒目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调动“内部吹哨人”发现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质增效(23项)
1.危险化学品
(7)督促13家危化品外购外销经营企业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管理。
(8)督促2家使用危化品的工业企业健全完善台账资料,强化人员教育培训,熟练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以及应急救援等情况。
2.冶金等工贸
(9)制定“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压实出租方、承租方责任,排查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推广重点区域烟感报警、一键警报广播装置等设施。
(10)推动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防爆设施建设,清除设置在多层厂房内的高风险涉粉工位和设备,推进除尘设备单机化、小型化,大力压减单班作业涉粉人数,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完成粉尘涉爆企业“一企一策”安全治理。
3.道路交通
(11)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和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完成7公里农村公路安全整治、1座农村桥梁改造工程建设,以及12处交叉口视距障碍物清除、迁移和村庄标志牌、凸面镜、警示桩、警示信号灯增设。
4.城镇燃气
(12)突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动态清零不合格“灶管阀”,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线索进行溯源查处。
(13)加强老旧燃气管道排查,强化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5.建筑施工
(14)严格落实在建工地无人施工升降机检测检验标准和使用规程,适时推广使用无人施工升降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设置生命绳等行为。
(15)深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聚焦施工人员临时宿舍等重点场所,整治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的栅栏、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线路等安全隐患。
6.既有建筑(自建房)
(16)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回头看”,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隐患存量实现动态清零、增量风险实现总体可控。督促经营性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依法依规实施改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
(17)加强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监管。将装饰装修、改扩建、加固、翻建等行为作为日常巡查重要内容,主动告知产权人(使用人)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检查有无办理相关手续。
7.渔业
(18)推动渔业船员全员持证,深入开展渔船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持续推进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浮子筏整治。
8.消防
(19)深入开展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开展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20)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火源管控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21)推广安装一键报警广播装置不少于25套,实现重点单位全覆盖。
9.特种设备
(22)完成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建立健全老旧住宅电梯评估及整治工作机制;开展电梯门锁隐患抽查,推广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
(23)加强锅炉监督检验,严厉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10.医疗卫生机构
(24)贯彻《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2021)等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推动医疗机构和卫生诊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推动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配备微型消防站设备和应急队伍,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11.养老服务机构
(25)重点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巩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整治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配置使用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全面、教育培训不到位等。
12.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26)健全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深化校园周边燃气、学生租住房管理、社会治安、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各类涉校涉生安全隐患,常态开展安全法治教育,切实提升校园安防水平和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7)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治理“攻坚提升年”行动,提升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能力。
13.旅游
(28)开展民宿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既有建筑结构安全及消防水源、室内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问题隐患。
14.危废固废
(29)以超期超量贮存、超范围超能力接收、入场检测分析、危险废物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等为重点,扎实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危险废物企业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贮存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升危废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以上14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23项重点整治事项的基础上,结合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电力、油气输送管道、通信、宗教活动场所、森林防火、邮政寄递、水利、农机、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国有企业、广电、体育等行业领域也要细化重点整治内容,抓好专项整治。
(三)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增效(12项)
1.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0)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治理措施。
(31)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小型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32)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述三评”制度。
(33)各重点行业领域选树一批安全管理示范企业。
2.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34)组织开展复产复工“开工第一课”,完成各行业领域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全覆盖。
(35)完成首轮机械制造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36)完成建筑施工、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组织所有餐饮场所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一轮线下培训。
3.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37)组织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中培训;开展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人员培训,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作用,实现一支队伍管安全和消防。
4.强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38)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厂中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定期开展火灾事故疏散逃生演练。
(39)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组织1次逐楼层逐病区实景化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全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避灾路线等逃生自救能力。
5.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升
(40)推动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将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41)建好用好防灾减灾应急科普场馆,强化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提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服务站、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研究,专题动员部署。街道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对本行业领域的治本攻坚工作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专人负责分管行业领域治本攻坚情况的梳理汇总、信息报送等,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街道安委办将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通报督导等机制,加大督促推动力度。
(二)细化责任分工。街道安委会统筹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逐年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加强调度和督促落实。各村(居)、服务站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辖区实施方案;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子方案。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各村(居)、服务站要将治本攻坚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内容,将任务细化到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不悬空、真落地。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村(居)、服务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资金支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障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问题警示曝光,营造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村(居)、服务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督促检查。街道安委会把治本攻坚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的实施责任倒查,同时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村(居)、服务站、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24年4月15日前向街道安委办报送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并分别于2024、2025、2026年12月10日前向街道安委办报送《潘黄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任务分解清单》(见附件1)完成情况;同时,分别于2024年6月10日、11月10日前向街道安委办报送《潘黄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见附件2)完成情况。联系人:刘介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潘黄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任务分解清单
2.潘黄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附件1
潘黄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任务分解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推进情况 |
一、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 |||
1 | 因地制宜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执行高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安全准入。 | 企服中心、自然资源所、安监站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村(居)。(注:以下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中均包含各村(居),不再列出) | |
2 | 鼓励优先布局本质安全水平高、上下游产品互供的产业和项目。 | 企服中心、农业中心、商务办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3 | 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推动项目“优生优育”。 | 行政审批局、企服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4 | 持续推进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 | 企服中心、安监站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5 | 完成重点粉尘涉爆企业“一企一策”安全生产深度治理。 | 安监站 | |
6 | 实施老旧工业园区、“厂中厂”整治,加快淘汰危污乱散低企业,通过盘活腾退、建设高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改造,引入高质量项目,实现老旧工业园区迭代升级。 | 科技人才办、企服中心、商务办、安监站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 |||
7 | 以《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施行和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应用为契机,全面摸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8 | 总结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效做法,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自查自改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街道挂牌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完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提高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9 |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渠道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建立清单管理、动态更新、照单销号的闭环整改机制。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10 | 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三、安全科技支撑行动 | |||
11 | 有效利用省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提升渔船监管信息化水平。 | 农业中心 | |
12 | 在建工地推广使用无人施工升降机。 | 村建中心 | |
13 | 道路交通、水利、能源、消防、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建设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 公路站、水务站、消防管理中心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四、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 |||
14 | 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安全检查。 | 村建中心 | |
15 | 全面清理流通领域不合格及假冒伪劣“灶管阀”产品,实现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合格燃气连接管、可调节出口压力减压阀动态清零。 | 市场监管分局 | |
16 | 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精细化提升工程。 | 公路站 | |
17 | 每年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装置不少于20套。 | 村建中心、物管办、消防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 | |
18 | 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基本清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保障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 消防管理中心 | |
19 | 深化老旧市场等老旧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发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 消防管理中心牵头,村建中心、商务办、市场监管分局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五、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 |||
20 | 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2025年底前完成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强化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21 | 应用省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推动形成覆盖各类小型场所主体责任落实的管理体系。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22 | 根据省出台的《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要求》地方标准,扎实开展集中整治。 | 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23 |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推动“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管理,开展“两员”规范化建设。 | 安监站、消防管理中心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24 | 推动各类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创建,2025年底前,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 安监站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25 | 推进养老机构、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 | 消防管理中心牵头,社事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六、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 | |||
26 | 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一轮全覆盖教育培训。 | 消防管理中心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27 | 深化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 村建中心、安监站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28 | 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 安监站、村建中心、消防管理中心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29 |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指令的劳务派遣、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 | 村建中心、安监站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七、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 |||
30 | 组织村(居)、服务站、街道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学习培训,深化拓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31 |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统筹整合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力量。 | 安监站、消防管理中心 | |
32 | 开展精准执法,推行逢查必考,强化联合执法,减少多头重复执法。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33 | 严格规范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进行约谈通报。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八、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 |||
34 |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 | 安委办、消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35 | 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 社事办、人社中心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36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37 | 推动在各类媒体平台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宣传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38 | 加快建设科普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应急体验场馆。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39 | 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示范社区等示范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 公路站、农业中心、安监站、工会、团委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
附件2
潘黄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任务分解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推进情况 |
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质增效 | |||
(一)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 | |||
1 | 根据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推动由工业企业报告安全风险向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拓展,摸清各领域企业(单位)风险底数,建立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检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各村(居)。(注:以下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中均包含各村(居),不再列出) | |
2 | 运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摸清餐饮、商超、旅馆等12类小场所风险底数,逐一明确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场所自查、基层人员巡查、行业和属地检查,构建小场所消防、燃气等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 | |||
3 | 对重点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专业化深度执法检查,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容易反复的问题进行经常性提醒检查,对一般企业按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 安监站、消防管理中心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4 | 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固化到执法系统作为必查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立案率100%。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解决执法重点不突出、执法合力不够、重复执法等问题。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三)提升隐患发现整改效能 | |||
5 | 建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应查未查、查而不改、只查不罚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6 | 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在厂区醒目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调动“内部吹哨人”发现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质增效 | |||
(一)危险化学品 | |||
7 | 督促13家危化品外购外销经营企业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管理。 | 安监站 | |
8 | 督促2家使用危化品的工业企业健全完善台账资料,强化人员教育培训,熟练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以及应急救援等情况。 | 安监站 | |
(二)冶金等工贸 | |||
9 | 制定“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压实出租方、承租方责任,排查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推广重点区域烟感报警、一键警报广播装置等设施。 | 安监站 | |
10 | 推动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防爆设施建设,清除设置在多层厂房内的高风险涉粉工位和设备,推进除尘设备单机化、小型化,大力压减单班作业涉粉人数,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完成粉尘涉爆企业“一企一策”安全治理。 | 安监站 | |
(三)道路交通 | |||
11 | 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和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完成7公里农村公路安全整治、1座农村桥梁改造工程建设,以及12处交叉口视距障碍物清除、迁移和村庄标志牌、凸面镜、警示桩、警示信号灯增设。 | 公路站牵头,企服中心、环保办、村建中心、安监站、市场监管分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四)城镇燃气 | |||
12 | 突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动态清零不合格“灶管阀”,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线索进行溯源查处。 | 市场监管分局 | |
13 | 加强老旧燃气管道排查,强化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 村建中心 | |
(五)建筑施工 | |||
14 | 严格落实在建工地无人施工升降机检测检验标准和使用规程,适时推广使用无人施工升降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设置生命绳等行为。 | 村建中心、公路站(市政站) | |
15 | 深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聚焦施工人员临时宿舍等重点场所,整治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的栅栏、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线路等安全隐患。 | 村建中心 | |
(六)既有建筑(自建房) | |||
16 | 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回头看”,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隐患存量实现动态清零、增量风险实现总体可控。督促经营性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依法依规实施改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 | 村建中心 | |
17 | 加强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监管。将装饰装修、改扩建、加固、翻建等行为作为日常巡查重要内容,主动告知产权人(使用人)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检查有无办理相关手续。 | 村建中心 | |
(七)渔业 | |||
18 | 推动渔业船员全员持证,深入开展渔船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持续推进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浮子筏整治。 | 农业中心 | |
(八)消防 | |||
19 | 深入开展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开展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 消防管理中心 | |
20 | 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火源管控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 消防管理中心 | |
21 | 推广安装“厂中厂”一键报警广播装置不少于25套,实现重点单位全覆盖。 | 消防管理中心 | |
(九)特种设备 | |||
22 | 完成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建立健全老旧住宅电梯评估及整治工作机制;开展电梯门锁隐患抽查,推广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 | 市场监管分局 | |
23 | 加强锅炉监督检验,严厉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 市场监管分局 | |
(十)医疗卫生机构 | |||
24 | 贯彻《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2021)等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推动医疗机构和卫生诊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推动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配备微型消防站设备和应急队伍,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社事办、消防管理中心配合 | |
(十一)养老服务机构 | |||
25 | 重点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标准化达标创建,巩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整治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配置使用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全面、教育培训不到位等。 | 社事办牵头,消防管理中心配合 | |
(十二)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 |||
26 | 健全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深化校园周边燃气、学生租住房管理、社会治安、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各类涉校涉生安全隐患,常态开展安全法治教育,切实提升校园安防水平和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 社事办牵头,派出所、村建中心、市场监管分局、消防管理中心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 |
27 | 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治理“攻坚提升年”行动,提升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能力。 | 社事办牵头,科技人才办、人社中心、文广中心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 |
(十三)旅游 | |||
28 | 开展民宿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消防水源、室内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问题隐患。 | 文广中心牵头,村建中心、消防管理中心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 |
(十四)危废固废 | |||
29 | 以超期超量贮存、超范围超能力接收、入场检测分析、危险废物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等为重点,扎实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危险废物企业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贮存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升危废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 环保办 | |
三、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增效 | |||
(一)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
30 |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提取和管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治理措施。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31 |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小型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 安监站 | |
32 | 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述三评”制度。 | 村建中心、安监站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33 | 各重点行业领域选树一批安全管理示范企业。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二)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 |||
34 | 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开工第一课”,完成各行业领域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全覆盖。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35 | 完成首轮机械制造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 人社中心、安监站 | |
36 | 完成建筑施工、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组织所有餐饮场所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一轮线下培训。 | 消防管理中心牵头,村建中心、商务办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三)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 |||
37 | 组织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中培训;开展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人员培训,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作用,实现一支队伍管安全和消防。 | 安监站、消防管理中心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四)强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 |||
38 |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厂中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定期开展火灾事故疏散逃生演练。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 |
39 | 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组织1次逐楼层逐病区实景化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全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避灾路线等逃生自救能力。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五)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升 | |||
40 | 推动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将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 社事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
41 | 建好用好防灾减灾科普场馆,强化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提示。 | 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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