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材料招标公告
实验材料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佳木斯大学2016年秋季学期实验材料(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具有良好信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内容:
1、化学试剂(含危险化学品)类
2、玻璃仪器类
3、医疗用品类
4、口腔材料类
5、实验药品类
6、计算机耗材类
7、五金工具类
8、电子材料类
9、机械加工类
10、金属材料类
11、文化用品类
12、日常用品类
13、研究生制剂类
14、果蔬类
15、其它类
16、实验室专项建设类
17、制毒易制毒化学品类
18、实验动物、饲料类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具有承担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文件要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7日到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报名。
四、实验材料询价采购工作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审方法: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六、供货时间:按学校实验教学需求时间供货。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联系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54—******* 手机:139*****978
联系人:刘力强
邮箱:********@qq.com">********@qq.com;地址: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邮政编码:154007
佳木斯大学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佳木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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