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维保项目需求对接公告
发电机维保项目需求对接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对某单位发电机维保项目进行需求对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发电机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DBJD1C2024-WX-004
(三)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项目 预算 (万元) |
发电机维保项目 | 项 | 30 | 1 | 30 |
(四)主要指标:另附
二、企业资质条件(仅限于需求对接,最终要求以采购阶段发售的采购文件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7.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10.其他相关合理要求。
四、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1、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 9:00 至 2024年7月15日下午17:00;
2、有意向单位于 2024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将填写完成的《网上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licj@jcec.cn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需求对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未发送《网上报名登记表》的供应商,需求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现场对接。
五、现场需求对接方式
1、递交需求对接材料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09点-10点;
2、需求对接时间:2024年7月18日上午09点;
3、需求对接地点:需求对接材料递交至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3室,具体对接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4、需求对接要求:请按本公告第六项要求准备需求对接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现场需求对接所需资料(特别说明:军队单位据实提供与以下要求相对应的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查询公告打印页(信息标题截图即可);
3.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声明(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8.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带二维码或其他有效形式)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9.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内单位等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应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并附加盖公章的说明函等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0.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11.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税收缴纳通知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1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记录网页打印页;
1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查询记录打印页;
1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
1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7.“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结果打印页;
18.供应商提供的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的承诺(格式自拟);
20.非联合体响应声明(格式自拟);
21.供应商为授权代表缴纳的距离需求对接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2.对接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备注:
1.以上对接资料按顺序提供1份。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2.需编制目录,逐页编制页码,页码与目录对应准确,页码居外侧下角,自首页起标注为“-X-”,页码字号为小四号Times New Roman;
3.装订线位置:左。胶装成册,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完好。封口处应当有供应商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和“2024年7月17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封”字样;
4. 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页码对应不准确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七、注意事项
1.项目的最终采购方式、限价、供货周期、指标要求以采购阶段发售的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根据本次发布的采购项目信息提出意见建议,填写(附件5: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盖章并密封后,于采购需求对接活动现场递交采购单位;
3.投标人请自行保证需求对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需求对接截止时间前允许补正,如材料不完整将不被允许参加需求对接。
4.所有信息的保密工作和递送渠道的完全可靠性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提供方承担。
八、需求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求对接公告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www.weain.mil.cn)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晨娟
联系电话:186*****166
电子信箱:licj@jcec.cn
十、询问、质疑、投诉方式
本采购需求对接活动中涉及的询问、质疑、投诉事宜,按照装备发展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受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询问事宜(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具体负责):
受理部门: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晨娟
联系电话:186*****166
(2)质疑事宜:
受理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联系人:张子云
联系电话:025-********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3)投诉事宜:
受理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联系人:张祖耀
联系电话:025-********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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