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路营业厅招商的公示

朝阳路营业厅招商的公示

一、外包主要条件

1、营业厅房租及承包期限具体见下表:

序号

营业厅名称

房租(元/年)

1

朝阳营业厅

*****

业务发展目标T0值可电话咨询如东分公司渠道运营中心张胜洋153*****268

2、外包营业厅需承担所发展客户、到营业厅拆机用户的维系工作。

3、承租方承诺合同期业务发展量以认领值为准,房租每半年缴一次,甲方按月给予房租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甲方发文进行明确。

4、投标者缴纳保证金1万元,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招标结束后退回。若为原代理商投标,则可以免除缴纳保证金。

5、营业厅内的营销服务人员配置数量不得少于2人。

6、中标者承包期期限两年(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约一年。

7、评分要求

(1)按照申报业务量权重打分:其中净增积分80分,该项得分=申报积分/积分T0值*80分;融合主宽20分,该项得分=申报量/积发展量T0值*20分。

(2) 申报者达到2个及以上,按照得分高者承包该厅。申报得分相同者,优先选择从事过通信业务经营经验的代理商。如申报者未达2人重新招商。

二、承租要求

1、中标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电信业务的相关管理标准开展业务代理代办及通信终端销售,按照如东电信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奖励办法获取业务酬金,并按双方约定建立考核激励及退出机制。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日起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酬金。

2、承租方在营业厅内代理代办电信业务,设置手机终端销售区和手机配件销售区独家开展手机终端及配件的销售经营,营业厅内主要销售5G智能终端,营业厅内不得经营除中国电信外的其它运营商业务,不得转租,也不得向第三方分租。

3、委托营业厅内外的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工作由如东电信分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应建设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换店内主题宣传画面,应妥善保管并爱护基础装潢和相关设施。承租期间营业厅的水电费、营业员服装费、物业管理费、各类行政性收费及约定的其它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公司文件给予的相关优惠扶持措施除外)。

三、承租对象

营业厅面向全体电信合同制员工、网盈员工,有从事过通信业务经营经验的代理商。

四、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2024年电信营业厅外包申报表》及相关纸质证明文档在2024年6月21日15点前封好送渠道中心张胜洋、1万元保证金缴如东中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504*****2396。

联系人:渠道运营中心张胜洋 153*****268
,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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