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24年度电子证照生成监控服务项目

南平市2024年度电子证照生成监控服务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南平市数字发展中心就南平市2024年度电子证照生成监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邀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项目名称(标的名称):南平市2024年度电子证照生成监控服务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拾柒万元(¥******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超过费用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建设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1

完善电子证照生成监管服务

1.1

对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情况进行统计监测

1项

1.2

统计分析各区县各证照电子正常生成情况

1项

1.3

事项办理结果绑定情况监测

1项

1.4

账号权限

1项

1.5

导出功能

1项

2

更新考核清单

1项

3

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报告

1项

4

考核支撑培训服务

1项


、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数字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函》(闽数字办函〔2023〕180号)电子证照增量生成考核要求,以及《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政务服务效能考评与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效能办〔2023〕3号)关于电子证照生成考核要求,补足电子证照工作短板,加快实现电子证照常态化和全流程应用的目标任务,南平市需开展2024年度电子证照生成监控服务。

2.技术与服务要求

2.1建设内容

(1)完善电子证照生成监管服务

1. 对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根据2024年福建省电子证照工作要求,对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本项目须与南平市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电子证照生成情况的监测,具体到各办件办结五日内证照生成情况,五日内未生成则直接判断不合规。可按区县、部门、是否生成证照、办件办结日期等搜索条件查看办件证照生成情况。

2.统计分析各县(市、区)各证照电子正常生成情况。一是根据证照类型按照月份统计各县(市、区)合规办件和不合规办件情况;二是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高频事项清单按照月份统计各县(市、区)是否生成合规办件。

3.事项办理结果绑定情况监测。通过平台可查看审批事项结果文件和电子证照关系。

4.账号权限。南平市各县(市、区)数字发展中心各提供一个账号,南平市数字发展中心可以查看全市证照生成情况。

5.导出功能。电子证照生成监测情况和统计分析提供报表导出功能。

(2)更新考核清单

根据“全省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梳理审批事项前置材料、结果文件和电子证照关系,形成南平市2024年度电子证照考核事项清单。

(3)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报告

根据2024年南平市全年电子证照考核涉及事项,按月度进行分析统计电子证照生成情况。

(4)考核支撑培训服务

根据业主单位要求提供至少2次考核支撑培训服务

2.2存在问题及需求分析

(1)存在问题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数字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函》(闽数字办函〔2023〕180号)电子证照增量生成考核要求,以及《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政务服务效能考评与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效能办〔2023〕3号)关于电子证照生成考核要求,南平市数字发展中心存在无数据分析监测,不足以支撑对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整体情况监管,同时各单位对电子证照的生成主动性存在不足。

(2)需求分析

针对南平市数字发展中心无数据分析监测平台,支撑对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整体情况监管,通过系统梳理审批事项结果文件和电子证照关系,定时检测办件对应证照生成情况,南平市各县(市、区)数字发展中心人员可通过平台对不合规情况进行督办,解决对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情况无数据分析监测支撑监管问题。

针对各单位对电子证照的生成主动性不足,建立南平市电子证照考核机制,同时定期对各单位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形成机制进行有效管理。

(二)详细技术要求

(1)完善南平市电子证照监管服务机制,通过平台监管工作机制提升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水平。具体工作包含电子证照生成监测,统计分析。

1、对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情况进行统计监测。

1.1本项目须与南平市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接口监测判断办件办结五日内对应证照生成情况,办件办结后五日内未生成则判断不合规。

1.2可按区县、部门、是否生成证照、办件办结日期等搜索条件查看办件证照生成情况。

2、统计分析各县(市、区)各证照电子正常生成情况。

2.1根据证照类型按照月份统计各县(市、区)合规办件和不合规办件情况。

2.2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高频事项清单按照月份统计各县(市、区)办件是否生成合规证照情况。

2.3根据业主提供的免提交证照清单按照月份统计各县(市、区)对应事项办件是否合规生成证照情况。

3、事项办理结果绑定情况监测。

3.1通过平台可查看审批事项结果文件和电子证照关系。

3.2对比分析各县(市、区)免提交证照清单事项绑定情况。

4、账号权限:提供账号权限功能,为南平市各县(市、区)数字发展中心各提供一个账号,南平市数字发展中心可以查看全市证照生成情况。

5、导出功能:提供报表导出功能,实现电子证照生成监测情况和统计分析报表导出功能。

(2)更新考核清单

根据“全省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梳理审批事项前置材料、结果文件和电子证照关系,形成南平市2024年度电子证照考核事项清单。

(3)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报告

根据2024年南平市全年电子证照考核涉及事项,按月度进行分析统计电子证照生成情况,指出南平市各季度电子证照生成薄弱点,针对薄弱点进行深入挖掘提供提升方案,为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提升提供数据支撑。

(4)根据业主单位要求提供至少2次考核支撑培训服务。

(三)时间要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起提供一年运维服务,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1个月内完善电子证照监管服务机制、更新考核清单;在每季度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南平市电子证照季度生成报告。

(四)商务要求

1. 付款方式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40%

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2

60%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2. 验收方式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邀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以及合同条款进行验收。


、采购形式

通过最低价中标的方式采购。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无犯罪、违反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6.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供应商未按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6月24日17:30 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南平市数字发展中心(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 系 人:朱文宇  

联系电话:0599-*******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我方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    项目的招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领取材料、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澄清、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标签: 电子证照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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