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采购方山西省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项目名称:山西省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采购项目编号:ZKHW2016-04-032三.采购内容:
1、本次询价共1包:交通设施。
采购内容 | 内容 | 预算控制 |
交通设施 | 市政护栏、护栏防撞柱、护栏分道标志、护栏右行标志、防撞桶、减速带、前方减速带标志牌、限速标志牌、前方隧道标志牌、隧道出口有冰、慢行标志牌、警告标志牌、指示右行标志牌(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686440元 |
注:具体采购数量可能有变化,以合同数量为准。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一次性报价,报价内容应当充分响应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3、交货地点:吕梁市兴县城关大营粱交通警察大队。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副本);4、开户许可证;5、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6、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投标人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公告第四条、第五条所涉及到的所有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项目四部
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账号:141*****201********12
开户行:山西省太原市交行兴华街支行
联系人:程丽茹
联系电话:****-*******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城关大营粱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项目联系人:刘世峰、姜天睿、邸明、赵文
电话及传真:****-*******
邮编:030001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11日
标签: 公安局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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