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XM2024-NB0154佰翔食品集团航食车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招标
厦门万翔-XM2024-NB0154佰翔食品集团航食车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招标
标题:
接招标人通知,现对XM2024-NB0154 佰翔食品集团航食车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说明:
一、XM2024-NB0154-1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提供航食车需满足上述技术要求,同时应可根据采购单位个性化需求进行部分调整。
修改为: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提供航食车需满足上述技术要求,同时应可根据采购单位个性化需求进行部分调整。
二、XM2024-NB0154-1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
(二)商务评分(F2):按33分评分法,商务评分考虑下列因素:
序号 | 评审因素 | 细则内容 | 满分 分值 |
1-5 | 业绩 | 根据航空食品车生产供货近5年来的业绩进行评价,给国内相应的航空企业的供货业绩: 自动挡国六排放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佐证),在10辆以下的不得分;每增加5台供货业绩加1分,最多加 5分。 | 5 |
1-6 | 评价 | 1、有跟机场内的车辆维保单位签订协助维修合同且配合度好(以修理厂的意见为准),最高3分,其次2分、1分,未签订协议的不得分。 2、国内使用单位(航空公司、配餐公司)有对国六排放的自动挡食品车正面评价(提供使用单位的评价文字原件),提供最多者加2分。 3、能够出具该类车型安全性能方面最近三年获得过的国家、省市颁发的荣誉证明或专利证明的,国家级加2分,省市级加1分,其余不得分; | 7 |
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细则内容 | 满分 分值 |
1-5 | 业绩 | 根据航空食品车生产供货近5年来的业绩进行评价,给国内相应的航空企业的供货(自动挡食品车)业绩: 业绩评定标准:以30辆为起评标准(低于30辆不得分),按销售量进行排名,销售量最多的,加 5分,销售量排名第二加4分,销售量排名第三加3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合同及发票佐证) | 5 |
1-6 | 评价 | 1、有跟机场内的车辆维保单位签订协助维修合同且配合度好(以修理厂的意见为准),最高3分,其次2分、1分,未签订协议的不得分。 2、国内使用单位(航空公司、配餐公司)有对自动挡食品车正面评价(提供使用单位的评价文字原件),提供最多者加2分,其次1分,其余不得分。 3、能够出具该类车型安全性能方面最近三年获得过的国家、省市颁发的荣誉证明或专利证明的,国家级加2分,省市级加1分,其余不得分; | 7 |
三、XM2024-NB0154-2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提供航食车需满足上述技术要求,同时应可根据采购单位个性化需求进行部分调整。
修改为: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提供航食车需满足上述技术要求,同时应可根据采购单位个性化需求进行部分调整。
四、XM2024-NB0154-2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
(一)技术评分(F1):按27分评分法,技术评分考虑下列因素:
序号 | 评审因素 | 细则内容 | 满分 分值 |
1-1 | 车辆储能装置总储能电量(kwh) | 总储能电量越大越得分越高,从大到小排名: 总储能电量排名第一的得7分,总储能电量排名第二的得5分,总储能电量排名第三的得3分,其余得0分,总储能电量如低于260kwh,不得分,同名次可并列得分。 说明:总储能电量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的数据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7 |
1-2 | 车辆续航能力 | 续航能力越大得分越高,从大到小排名: 续航能力排名第一的得7分,续航能力排名第二的得5分,续航能力排名第三的得3分,其余得0分,续航能力如低于400km,不得分,同名次可并列得分。 说明:续航能力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的数据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7 |
修改为:
(一)技术评分(F1):按27分评分法,技术评分考虑下列因素:
序号 | 评审因素 | 细则内容 | 满分 分值 |
1-1 | 车辆储能装置总储能电量(kwh) | 总储能电量越大越得分越高,从大到小排名: 总储能电量排名第一的得7分,总储能电量排名第二的得5分,总储能电量排名第三的得3分,其余得0分,同名次可并列得分。 说明:总储能电量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的数据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7 |
1-2 | 车辆续航能力 | 续航能力越大得分越高,从大到小排名: 续航能力排名第一的得7分,续航能力排名第二的得5分,续航能力排名第三的得3分,其余得0分,同名次可并列得分。 说明:续航能力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的数据为准,不提供不得分。说明:续航能力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的数据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7 |
五、XM2024-NB0154-3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提供航食车需满足上述技术要求,同时应可根据采购单位个性化需求进行部分调整。
修改为: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提供航食车需满足上述技术要求,同时应可根据采购单位个性化需求进行部分调整。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推延至2024年6月21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改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luyh@iport.com.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 执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luyh@iport.com.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招 标 人:厦门佰翔空厨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佰翔天厨食品有限公司、西藏天厨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卢小姐、刘小姐
电子邮件:luyh@ipor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标签: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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