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4年粤港澳姊妹学校歌咏比赛深圳服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4年粤港澳姊妹学校歌咏比赛深圳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推动深港澳姊妹学校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深化深港澳教育交流合作,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我局将举办2024年粤港澳姊妹学校歌咏比赛(深圳)。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15〕436号)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遴选“2024年粤港澳姊妹学校歌咏比赛(深圳)”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承接“2024年粤港澳姊妹学校歌咏比赛(深圳)”服务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社会信誉度高。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三、承接任务
承接“2024年粤港澳姊妹学校歌咏比赛(深圳)”1场比赛专场的舞台美术项目及舞台现场执行团队服务、灯光、音响、视频设备、摄影摄像、材料印刷、用水用餐等相关费用。
(一)时间:2024年9月下旬。
(二)节目数量:20个以内。
(三)地点: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初定)。
(四)任务内容:
1.活动整体介绍专题片制作(含脚本编写、素材拍摄、高清成品制作全流程)。
2.舞美设计及制作(根据剧场舞台实地情况设计)。
3.65—80平方米LED、侧屏6个设备租用及制作。
4.15米长的可移动三级合唱台以及伴奏钢琴一台。
5.比赛现场摄影摄像(4台摄像机,含摇臂一台)和视频制作。
6.背景板、节目单等设计及制作。
7.补充灯光、音响(包括无线话筒8—10支、吊架安装电容麦8—10支)设备租用。
8.舞台调度、导演团队(8—10人)服务,比赛节目至少一次彩排及演出指导。
9.主持人(2人)及主持词服务。
10.比赛用水、工作人员和参赛师生用餐服务。
11.网络直播。
12.安检服务。
13.奖杯(牌)、奖状(含打印)。
14.胸卡、席卡制作。
15.礼仪、工作人员。
16.其他与比赛相关的任务内容。
五、经费预算
“2024年粤港澳姊妹学校歌咏比赛(深圳)”服务项目经费为人民币壹拾捌万贰仟贰佰伍拾元(182,250元,含税)以内。
六、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网站发布项目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2024年粤港澳姊妹学校歌咏比赛(深圳)”字样。
(三)我局将召开评标会议,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四)我局最终确定一家承办单位,并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并与承接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80室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sgc@sz.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2024年粤港澳姊妹学校歌咏比赛(深圳)服务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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