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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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712090分(北京时间)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招标序号:浙处州招〔2024〕09号)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获取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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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自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联系方式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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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浙处州招〔2024〕009号)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丽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8801万元,招标人为丽水市港航建
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福灵寺卡口段:城北街与学院路交叉口西侧3#井至6#井及管道
在河道施工范围线内。在城北街南侧河道西侧新建2+1#井,从2+1#井新建排管至
6#井。原3#井、6#井在河道箱函完成后原址修复,新建排管为:12孔Φ175+2孔
Φ1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
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
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万及以上的电力迁改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及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
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
力。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
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
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3.7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
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
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
电力行业“黑名单”。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7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1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网址:https://lsygcg.com/
)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至2024年7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
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472685743@qq.com)完成报名,招标代理公司
会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潜在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
油站隔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
油站隔壁)]
七、其他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
p://lsygcg.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事
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263号
联 系 人:黄林
电 话:13857073325
电子邮件:47268574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
联 系 人: 柳军、季建峰
电 话: 0578-2860385
电子邮件: 4726857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处州招〔2024〕009号
1.招标条件
丽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
程—
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已经丽发改项管〔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06-331100-04-01-
717187,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安排,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
目的招标事宜。
2. 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2.1工程概况:
(1)福灵寺卡口段:城北街与学院路交叉口西侧3#井至6#井及管道在河道施工范围
线内。在城北街南侧河道西侧新建2+1#井,从2+1#井新建排管至6#井。原3#井、6#井
在河道箱函完成后原址修复,新建排管为:12孔Φ175+2孔Φ100。
(2)弄和坑花场段:拆除10kV后铺235线机械厂支线1号至4号杆导线,2号杆至九里
信裕机械制造专变电缆。原导线型号为:JKLYJ-10kV-70,电缆型号为:ZC-YJV22-
8.7/15-
3*70。从10kV后铺235线国检203开闭所新出一路电缆至机械厂支线1号钢管杆,从1号
杆新架设导线沿河道西侧山坡至4号杆与原线路搭接。从3号杆往东架设导线至九里信
裕机械制造专变1#杆,在1#杆电缆引下至九里信裕机械制造专变。导线型号为:JKLY
J-10kV-70,电缆型号为:ZC-YJV22-8.7/15-3*70。
2.2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市主城区范围内。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电力迁改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498801元。
2.5工期要求:满足招标人及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
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
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
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万及以上的电力迁改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及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
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有能力按合同
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
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3.7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黑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为准)”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
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
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
w.cebpubservice.com)和“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lsygcg.com/
)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
4年7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
(邮箱:472685743@qq.com)完成报名,招标代理公司会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
报名潜在投标人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同开标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
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隔壁)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及“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lsygcg.co
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263号
联系人:黄林
联系电话:138570733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
电 话:0578-2860385
联系人:柳军、季建峰
备案单位(盖章):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 17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附件1:
(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此表发至472685743@qq.com,过时无效)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招标序号:浙处州招〔2024〕009号)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
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获取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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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账号
报名资料自查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移动电话
联系
固定电话
方式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备注: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获取登记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填写完整清晰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盖公章后电子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3)本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营业执照等所有电子文档以PDF扫描件形式发
送,所有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2024年 月 日

标签: 内河整治 修复工程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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