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总体规划方案、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及产业专题研究征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总体规划方案、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及产业专
题研究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68005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总体规划方案、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及产业专题研
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0.12 万元,招标人为长
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总体规划方案、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及产业专
题研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总体规划方案、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及产业专
题研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3.2 获取文件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开标室
七、其他
第一章 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GXTC-C-24680050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项目代码:2405-220106-04-01-460752 批准建设,
征集人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征集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
目的总体规划方案、产业专题研究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进行方案征集,欢迎有意向的潜在应
征单位参与应征。
1、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1.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总体规划方案、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及产
业专题研究。
1.2 项目地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地块,⑴民丰村地块包括西新镇民丰村、同心街道兴隆村,
东起西四环路、西至军用机场、南起皓月大路、北至迎宾路;⑵长白西线 A 地块东至哈大高
线,西至西四环路,南至现状村路,北至长白公路;⑶隆都 B 地块(回迁房地块)东至西四
环路,西至城西镇交界处,南至迎宾路,北至香缇雅颂。
1.3 项目规模:拟在该区域建设空军研学教育基地及空军航天博物馆,打造航空航天产业示
范区。⑴民丰村地块规划面积约 229.40 公顷⑵长白西线 A 地块规划面积约 163.12 公顷⑶隆
都 B 地块规划面积约 5.82 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34 万平方米。
1.4 征集范围:本项目总体规划方案、产业专题研究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等服务。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和具体格式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1.7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具体以征集人下发的通知为准)。
2、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2.1 应征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和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2 人员要求:⑴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须由具有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建筑师或规
划师且(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航空航天产业领域)业绩,须全过程参与
本次活动,包括成果汇报、评审答疑(含视频会议)等重要工作环节。⑵设计团队人员须为应征
单位在职人员,且团队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应至少一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
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2.3 业绩要求:应征单位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完成过类似项目(航空航天产业
领域)业绩至少一项。
2.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
义,或与其他应征单位组成联合体报名。鼓励应征单位融合产业及运营策划、城市规划设计、
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具有不同经验的团队进行跨界联合。
3、征集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09 时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文件方式:
(1)应征单位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应征单位信息
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
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请应征单位尽快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2)注册成功后,将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征
集代理机构邮箱(2232574732@qq.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应征单位全称。代理机构当
日 16 时 00 分前会对应征单位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保密
协议》电子版回复至应征单位邮箱,应征单位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 版《购买
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保密协议》⑶应征文件费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
理机构邮箱。(注:请应征单位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
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应征无效等后果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例:应征单位简称+
项目编号+文件费)。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9018736108022400009677
3.3 征集文件售价:10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4 有效应征单位不足三家时,征集人另行组织征集。
3.5 征集人提供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并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征集人公布整合成果前,各机构或其设计人员未征得征集人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
露、公开或展示设计成果,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征集人有权拒付其相关设计费
用,已付相关设计费用的征集人有权要求返还,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应征文件的递交
4.1 应征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征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
时间)。
4.2 应征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征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征集,征集人与综合排名第一的应征单位直接签订合同,对综合排名第二至第五名的应
征单位分别给予经济补偿 35 万元。其余应征单位不予补偿。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单位≥3
家且≤5 家,则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单位数量为准,但补偿每名应征单位的费用不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征集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李鲲鹏
联系电话:0431-81866826
征集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系人:周映乔
电话:0431-81852896
邮箱:2232574732@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 系 人:李鲲鹏
电 话:0431-818668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周映乔
电 话: 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 22325747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