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新所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新所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ZXT-2024-0503
项目名称:新所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所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安装 | 楼体内外安全防护及室内外管线加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履行时间随合同相应顺延
合同包2(新所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3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安装 | 车底检查安全系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4,000.00 | 23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履行时间随合同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所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新所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所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由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5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5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新所搬迁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供应商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html)。
3、本项目凡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4、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供应商需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http://ggzy.baoji.gov.cn/fwzn/******/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使用IE11或者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投标单位电脑需配备耳麦)
7、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名称:宝鸡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宝鸡市宝平路28号
联系方式:0917-*******
名称:陕西顺泽鑫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15室
联系方式:151*****871
项目联系人:郭燕妮
电话:151*****871
陕西顺泽鑫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7日
标签: 搬迁配套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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