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中医医院口腔科一批医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三次

金沙县中医医院口腔科一批医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三次

一、采购人:金沙县中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金沙县中医医院口腔科一批医疗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JSXZYYY-SBK-2024-022号

四、采购内容:口腔科一批医疗设备。具体详细清单及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五、采购数量:一批

六、预算金额:******.00元

七、采购方式:询价

八、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试用30天。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证等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www.creditchina.gov.cn)一栏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后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网站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或公告页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查询时间,时间要求在公告发布当日起至询价前任意时间内,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年内(或任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不得插入或出现任何字符、符号、空格等无关的内容;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年内。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相关缴纳,但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属于行贿受贿案件当事人或与案件无关的,投标人须在查询结果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无行贿受贿承诺。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7.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投标。

8.成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十、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沙县中医医院采购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法人证等证件原件审核后,交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审核后,交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报名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询价文件领取: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备U盘,到采购办拷取《询价文件》(WORD和PDF两种格式,以PDF版本内容为准)。

十一、项目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人民币7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17时00分前从其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金沙县中医医院

账号:240*****09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十二、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沙县中医医院会议室

十三、项目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0857-******* 邮箱:*********@qq.com

十四、未尽事宜在询价现场确定。

十五、本公告解释权属采购人金沙县中医医院。

十六、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财政局0857-*******(货物、服务类)、金沙县招标办0857-*******(工程类)、金沙县纪委监察局0857-*******

本公告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标签: 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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