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三个规定”微电影项目比选邀请函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三个规定”微电影项目比选邀请函

各公司:

因工作需要,诚邀有意向的公司参与我院“三个规定”微电影项目比选,请有意应答者派员于2024年6月24日10时前将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资料等密封后交至涪城区人民法院504办公室。

一、项目内容:

微电影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及演员征集

二、服务内容:

原创微电影艺术水准相对较高,能够体现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微电影的剧本,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剧情新颖、逻辑清晰、故事生动,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时长10分钟左右,具有完整情节。

1.视频画面:横版画幅,画面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MP4视频格式。

2.视频标题:限25字以内,突出视频重点,选取精彩内容表述。

3.视频简介:限150字以内,简明概括视频主题及内容。

4.视频封面:横版图片,单独创作封面,用于突出主题吸引点击。

5.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

三、项目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四、项目标的:

9.8万元(不参与议价)以各公司脚本评分比选择优中标,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求清单(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体现投标本项目优势的相关证明材料;

3.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违法或违约行为,无不良债务等承诺书;

4.提供能体现“三个规定”的微电影剧本。

报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43号)

联系电话: 0816-*******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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