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的税审及土增清算审计服务竞标公告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的税审及土增清算审计服务竞标公告
竞 标 公 告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的税审及土增清算审计服务,招标人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标。
2、竞标内容
2.1竞标内容:福州市建发集团2024-2026年度税审服务(包括酒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土增清算审计服务。
2.2税务师事务所应完成的工作包括:
2.2.1于次年5月31日前完成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下属酒店分公司的2024-202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其他税务审计并出具税审报告和企业税务管理建议书;
2.2.2指导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
2.2.3完成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下达的土增清算审计工作并出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代理报告。
3、竞标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成为中标人。投标人合格条件如下:
3.1.1 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国内注册登记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职业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佐证材料;
3.1.3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竞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与大中型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含)以上)合作过的业绩,应提供内资情况表和签订的税务审计服务合同作为依据。
3.1.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是体现网址、日期的完整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工作周期:每个年度税务审计应在次年的5月31日前完成。土增清算审计完成时间应符合招标人进度要求。
3.3 付款周期:完成每个年度税审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该年度的税审服务费。完成每个土增项目清算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该项目的土增清算服务费。
3.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价
4.1税审及土增清算审计服务费的最高限价: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下属酒店分公司2024-2026年每个年度税审服务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万元,2024-2026年每个土增项目清算审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包干总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果报告编制费、材料收集费、现场勘察费、人工费、住宿费、交通费、会务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后续服务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竞标过程
5.1领取竞标文件
凡符合竞标条件要求的,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于2024年 6 月17 日至2024年 6 月 21 日期间(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持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到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16层造价合约部领取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逾期不受理。
5.2投标截止期及文件包装要求
5.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为2024年 6 月 27 日9:3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到场并持其各自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后,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2.2投标文件应按要求统一用A4纸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用一个外层包牛皮纸密封,密封口需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及盖章的,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5.3开标与评标
5.3.1 本项目于2024年6月27日9:30在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16层)1612开评标室开标。开标结束后,评委会即开始对标书进行评议。
5.3.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
5.3.3本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后,最终评标总得分最高的 1家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5.3.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5.3.4.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3 人,其中经济类的专家为 3 人。
5.3.4.2 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5.3.4.3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决议。
5.3.5 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效投标继续评审。
5.3.6 中标公示期为三天。期满后将中标通知书发放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在5天内做好合同签订等各项准备工作。未中标单位不退还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
5.4.1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4.2未按竞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志的;
5.4.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4.4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5.4.5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5.4.6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4.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4.8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5.4.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
5.4.10投标文件中的工作周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4.11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的;
5.4.12未在竞标文件领取时间内至招标人处报名登记的;
5.4.13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5.4.1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公告及公示在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z-jf.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16层
电话:0591-********
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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