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电站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资审公告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电站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资审公告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电站桥式起重机(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88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电站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2)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境社硎乡。
(3)项目规模: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400MW,工程规模为一等大(1)型工程,由上、下水库及枢纽工程建筑物、输水系统、厂房系统、开关站、上下库连接道路及管理营地等建构筑物组成。
2.2本次招标范围:主厂房2台 QD300/50/10t-24.5m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尾闸室1台 QD63/10t-8.0m尾闸室电动双梁单小车桥式起重机、500kV开关站1台10t-18.5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设备库1台16t-22.5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棚库1台16t-22.5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督导、现场试验、安全检验、验收、移交和对买方人员的培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交货地点: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交货期: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1 主厂房 QD300/50/10t-24.5m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2台 2025年6月
2 尾闸室 QD63/10t-8.0m尾闸室电动双梁单小车桥式起重机 1台 2025年6月
3 500kV开关站10t-18.5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1台 2026年8月
4 设备库16t-22.5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1台 2027年6月
5 棚库16t-22.5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1台 2025年8月
投标人应承诺:除满足合同交货期外,还应满足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而调整交货期的要求并不由此增加费用,在合同执行阶段不以原材料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标准等影响招标人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4)质保期: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报告)之日起,质保期为二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类型含桥式起重机,其级别为A级,型号/参数包含300T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十年内[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报告)日期为准]同时具备以下业绩:①2台及以上单小车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50T及以上并且跨度23M及以上)的供货业绩;②1台及以上单小车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50T及以上并且跨度23M及以上)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主厂房供货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品目号投标货物主机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款规定。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8 08:30前,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8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8 08:30:00(同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35万元。(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以及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2 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西路交汇处三楼)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招 标 人: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清源东路21号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电 话:0594-*******电 话:0591-********、********
电子邮件:**********@qq.com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仙游支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 号:433*****0966账 号 :118*****010*******
行政监督部门: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签: 桥式起重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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