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会展大厦项目琶洲公馆工程改造监理服务招选公告

琶洲会展大厦项目琶洲公馆工程改造监理服务招选公告

琶洲会展大厦项目琶洲公馆工程改造监理服务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琶洲会展大厦项目琶洲公馆工程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70-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选人为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选。

二、项目概况及招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琶洲会展大厦项目琶洲公馆工程改造监理服务

2.2 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会展大厦内。

2.3 项目概况:琶洲会展大厦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华南快速路以东、新港东路以南、南丰汇以西、凤浦路以北金戈顿地块。琶洲公馆工程为本项目38-47层配合销售实施的改造工作。具体以招选人发出的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选范围:

监理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5 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从招选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之日起算,至本工程所有保修期结束且按委托人要求办结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监理服务。

2.6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选控制价)******.00 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ml%E3%80%82">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选文件的要求。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3.3 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选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信用广州”公布的名单为准)。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选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投标登记及发放招选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选文件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选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2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花城汇官方网站(https://www.mowgz.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选人: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0-********转858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海心沙亚运看台5楼

招选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转81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0-********转858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海心沙亚运看台5楼

招选人: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选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选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选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选的招选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选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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