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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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H-2024-06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遴选出五家土地评估机构二标段遴选出三家资产评估机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遴选项目一标段; (002)安阳县自然
资源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遴选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遴选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
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
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以来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
票据■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
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
拆封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
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一标段: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须具有土地评估执业资格,取得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河南
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取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土
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以取得土地估价
师资格为准)。;
(002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遴选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
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
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以来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
票据■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
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
拆封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
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法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
备案证书或证明文件;(2)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执业证书(或备案证明);
(3)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3 年以上资产评估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应具备 2 年以上
资产评估工作经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七、其他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HNCH-2024-0602
1.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遴选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预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遴选数量 基本技术要求 成果要求 服务期限 交付(实施)地点
一标段:土地评估机构遴选入库
二标段:资产评估机构遴选入库 一标段遴选出五家土地评估机构
二标段遴选出三家资产评估机构 详见项目招标文件“基本技术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技
术评估规范 三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
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
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以来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
票据■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
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
拆封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
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一标段: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须具有土地评估执业资格,取得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河南
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取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土
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以取得土地估价
师资格为准)。
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法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
备案证书或证明文件;(2)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执业证书(或备案证明);
(3)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3 年以上资产评估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应具备 2 年以上
资产评估工作经验。
3、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4、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
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6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8:3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7:30 分
2、地点: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路南(原
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西楼三楼)。
3、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3.1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
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2 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
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在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
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售价:50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路南(原
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西楼三楼)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路南(原
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西楼三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索先生
联系电话:0372-2251030
8.2、代理机构: 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杰 张露
联系电话:0372-3669663 16627279306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路南(原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西楼三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杰 张露
联系方式:0372-3669663 1662727930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示范区建工大厦 9 层
联 系 人:索先生
电 话:0372-22510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原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
西四楼
联 系 人: 张玉杰
电 话: 16627279306
电子邮件: hnch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资产评估 土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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