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涞水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涞水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涞水县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地点:本项目主要新建处理能力 2.0 万㎡/d 的地表水厂,包 括配水井及格栅间、综合净水车间、清水池、开发区送水泵房、回流水池等建构筑物,对南水北 调配套水厂工程一期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地表水厂、第二地表水厂等互联互 通;同时在城区供水管网新增智慧水务设备并整合城区供水智慧水务系统。 2.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3 最高限价:6265.****** 万元。 2.1.4 工期:12 个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8 09:00至2024-06-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水县水利站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涞水县德成路145号 地址: 保定市兴业路289号U谷电商产业园3号楼4层409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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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建超

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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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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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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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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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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