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龙潭河防洪治理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舒城县龙潭河防洪治理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舒城县龙潭河防洪治理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舒城县龙潭河防洪治理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 已由 安徽省水利厅 以 关于印发安徽省张家店河等 14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舒城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舒城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龙潭河干流(汤池镇、春秋乡)综合治理长度约19km,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护坡护岸、重建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阻水桥梁、新建和重建拦砂坎等;估算投资约8900万元。勘测设计费约270万元。

2.2 设计规模:设计费用报价按费率报价,上限值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费的100%,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900万元,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设计周期: 50 天。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初设、相关附件、投资估算和相关专题,初设批准之日起 20 天内提交完整施工图,服务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答疑、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跟踪服务。还应包括后续服务内容: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审查期间、招标施工期间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以上所需要的成果文件图表提供 Excel版本、文字提供Word版本、图纸提供CAD版本)。服务期限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河道整治与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 2019 年 7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为准)或合同额(指设计费用)13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综合治理(或河道治理或河道整治或河道防洪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4)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单位应为设计方。

(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岗位人员须由联合体各方自行拟派;联合体各方的企业业绩、企业奖项可以共享。

(4)由联合体牵头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相关事宜。

(5)独立投标的不得再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分别与不同的企业分别签署协议组成不同的联合体投标即只能组成一次。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8 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 2024 年 7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分中心(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

10.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受理异议人)

招标人:舒城县水利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春秋路60号

邮 编: ******

联系人: 郑先生

电 话: 0564-*******

11.2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舒城县周瑜大道金墩小区门面房2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64-*******

11.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 400-998-0000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电 话: 0564-*******

12.其他注意事项

1.文件所报的设计团队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2%,由招标人负责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程序,由于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

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8.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设计团队其他成员、委托代理人信息、企业和人员业绩、企业和人员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 转 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 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 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

9.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标签: 防洪治理 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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