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街道智慧蓉城运行中心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万安街道智慧蓉城运行中心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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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街道智慧蓉城运行中心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SS-2024-49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万安街道智慧蓉城运行中心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
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万安街道智慧蓉城运行中心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安街道智慧蓉城运行中心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万安街道智慧蓉城运行中心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我司指定网站(
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供应商服务系统及使
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磋商文件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
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无误);
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七、其他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2.项目负责:刘菁、喻宇;质控审核:宋伟;项目执行:
张雨晴、文荟尧;询问、质疑、投诉受理:李静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
地 址:四川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66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8-856110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28-87789977
电子邮件: 28441367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采购《万安街道智慧蓉城运行中心管理服务项目》供应商一名,实施本项目的服务。
二、服务、技术标准要求
(一)服务目标:
1、延伸构建街道中心平台,负责智慧蓉城建设相关多渠道(平台)事件的任务受理(签派),动态监测辖区运行
状态,灵活调度资源,按要求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2、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强化诉求隐患处置效能,全年网络理政件严格按照时限办理,认真把关转办件办理情况
,回复格式符合要求、政策应用准确、问题必须查清、处理意见恰当、跟踪落实到位情况。
(二)服务内容:
为助力万安街道智慧蓉城运行中心实战化运行,加强业务服务水平和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打造线上政务标
杆形象,延伸构建街道中心平台;
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专职人员负责值守服务岗相关工作。
1.1负责值班电话的24小时值守,对接新区值班室,值班信息的上传下达,督促街道值班组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1.2联系协调承办人对诉求进行处置答复;
1.3协助开展城运中心其他相关工作。
2、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专职人员负责城运调度岗相关工作。
2.1负责网络理政、城运事件中枢等平台事件的受理、转办、督办、审核、问效等工作。
2.2协助开展城运中心其他相关工作。
(三)服务要求:
1、到岗人员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实行的相关工作制度、要求。
2、到岗人员须准确传达值班信息,积极协调城运中心调度岗相关工作,严禁出现电话漏接、值班信息漏报等情况

3、到岗人员须对各平台渠道事件任务的办理流程熟练,确保诉求解决取得实效;
4、到岗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业务能力较强,工作踏实、稳定可靠,无犯罪记录;
5、到岗人员熟悉岗位相关工作流程,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
6、到岗人员不得泄露工作中所接触的任何工作秘密,对群众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在签订采购合同生效起12个月,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票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项目验收合格
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具体付款方式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方法和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2016]205
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验收。
5、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实施过程中获取的所有相关数据、信息、资料、研究成果等材料保
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意形式传播或泄露相关信息。
6、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
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四、其他要求
(一)为保障服务及成果质量,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施拟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目标、服
务范围、服务团队、服务工作计划、应急处理方案、合理化建议等内容。所提供方案将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同
时也将作为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考核依据及成果验收依据。
(二)供应商应当针对本项目实施组建服务团队,拟派团队人员将依据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定进行评审。在服务
过程中,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实际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内容执
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注: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或者负偏离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服务内容及要求未标注“★”条款为
一般性条款,如不满足或有负偏离,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标签: 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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