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杏山铁矿购置井下运料车设备采购二次公示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杏山铁矿购置井下运料车设备采购二次公示

一、项目编号:SKXB*******

二、项目名称:杏山铁矿购置井下运料车项目

三、项目概述及设备技术参数

1、用途及运行环境

矿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地表:夏季最高温度38.6℃,冬季最低气温-24.5℃。年平均降雨756mm,年最大降水量1152mm,降雨多集中在7、8月份,地表湿度每年7-8月最大为50—70%;井下:温度(103m至-30m水平温度为-5℃~30℃;-30m水平以下温度8℃~18℃)井下湿度70%-90%。

*2.1工作条件:主要工作巷道断面尺寸:4.6m×3.7m(宽×高,拱形),墙高2.5m,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设备工作环境条件。

2.2用途

主要用于井下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备件、物资向井下运送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工作。

3、主要技术要求

3.1设备底盘技术要求

*3.1.1配备国IV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96KW,配备发动机工作小时计。

*3.1.2底盘有效载重≥5吨,满载时在15%的坡度上能够正常起步,交货时提供运料车或者地下运料车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认证)。

*3.1.3全封闭驾驶室,通过ROPS/FOPS认证,以保护操作者的安全。具有翻车和落物保护结构,符合GB/T*****和GB/T*****的规定,配备制冷空调和暖风装置,配有前风挡玻璃雨刷。

3.1.4车辆外形尺寸(长*宽*高):长≤7225mm;宽≤1905mm;高≤2192mm。

*3.1.5配有吊臂,吊臂起重量≥0.5t。

*3.1.6车厢内部长度≥4m,车厢必须选用≥6mm优质钢板制作,具备快换功能底盘。

3.1.7配备倒车影像、倒车雷达、行车记录仪等安全辅助装置,配有LED 行车灯,配备灭火器及固定支架、警报灯,

*3.1.8噪声卫生标准≤85dB(A)。

*3.1.9制动系统应具有行驶制动、驻车制动和紧急制动功能,行驶制动采用全封闭多盘湿式制动器,停车制动器应保证车辆满载时在15%的坡度上、空载时在18%的坡道保持不动。

3.2其他要求

*3.2.1设备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小于2000h。

3.2.2配备自动润滑装置,保证润滑方便良好。

3.2.3报价人须在报价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所需专用工具的清单和详细报价。

3.2.4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国内有售后服务设施、培训中心及备品备件库,并提供优惠售后服务承诺。

3.2.5报价技术文件应详细描述(不限于上述项目)设备的技术性能,并列明完整详细的技术规格、型号和参数,非报价商制造的主要部件应标明制造厂家。

3.2.6报价人必须对润滑、液压工作介质提出最低要求,并提出适用介质的规格、牌号。

3.2.7报价人必须对产品的主要元件、部件作出使用寿命的承诺。

4、设备制造和备件

4.1 设备和备件制造标准

4.1.1产品满足相关技术条件要求,符合或高于行业及国家标准《 GB *****-2008 地下矿用无轨轮胎式运矿车安全要求、AQ 2065-2018 地下运矿车安全检验规范、JB/T8436-2015 地下矿用轮胎式运矿车中相关规定。

4.1.2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均应是现行业的有效版本。

4.1.3设备各部件及各子系统在当地最恶劣气候条件下及井下能正常工作。

4.1.4整车和装车使用的总成、备件、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没有经过使用的,不准使用拆车备件或总成。

4.2 备件

报价人应提出主要备件和易损件的寿命,报出两年所需备件清单、产地、单价,承诺2年内采购备件价格不高于本次提供报价。

5业绩要求:相同或相近产品2021年以来在国内地下金属矿山不少于3台的业绩,以销售发票为准。

6、有关说明

6.1主要技术数据表述

报价人应按设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将具体规格及技术参数在报价书中以明细表的方式报出。

6.2随车资料与工具

6.2.1 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

6.2.2产品说明书(含操作、维修、零部件编号内容或独立成册)

6.2.3随机工具:包括整车及底盘专用维修工具,列明细。

6.2.4备品备件:满足车辆调试和一年内保养所需的备品备件,列明细。

6.2.5提供中文版本的技术资料2套,资料种类包括:操作手册、零件手册、维护手册。

7、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7.1报价人应到设备使用现场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周的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并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7.2报价人售后服务体系完善,零配件的供应能够满足需要;技术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

8、质量及验收

设备到货时报价人随车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成套供货清单及装箱单。设备采用的外购、外协件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检验合格证书。设备稳定运行600 小时后方进行验收,经检验达到设计要求及有关验收标准时为最终验收。

9、设备质保期

设备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后的24个月。质保期期间,报价人将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保修。保修期内,如果发生由于设备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报价人应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或修理后的设备质保期顺延;保修期内,系统及应用软件如发布新版本,应免费为用户更换或升级。

*10、设备交货日期及地点:合同生效后于2024年8月30日前交货1台,地点为河北省迁安市杏山铁矿现场。

*11、报价人必须对报价文件技术部分的内容逐项应答。

12、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必须有中文译文。

13、报价文件中遇到有异议内容条款以中文采购文件为解释蓝本。

注: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报价人的任何偏离将被否决报价。

四、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参与单位应为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提供运料车或者地下运料车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认证)。

4、能够完全满足杏山铁矿井下运料车的技术性能要求。

五、报名要求:

满足上述要求,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06月21日前将以下文件复印件发送sgkyzb1@163.com邮箱报名登记。上传邮件请注明“XXX公司参加杏山铁矿井下运料车项目报名”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运料车或者地下运料车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认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5)廉政承诺书(见附件)。

以上证件需要加盖公章!

业务联系电话:0315-*******、0315-*******

联系人:孙玉龙、李剑锋。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审价法。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招标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廉政承诺书

致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本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廉洁从业”的业务交往原则,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之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之后不实施行贿犯罪行为!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赠送任何物品(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三、不向贵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常商务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五、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方纪监部门举报,同时积极配合贵方进行调查。

六、经证实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实,贵方有权终止采购合作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章)

年 月 日



,河北,迁安市,0315-

标签: 运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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