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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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
可行性研究、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青海新华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招标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
2.2 招标编号:BRR23-ZB1-ZB-083-003。
2.3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蓄集乡。
2.4 项目概况: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为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中青海省“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电站位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
令哈市蓄集乡境内,距德令哈市、西宁市直线距离分别约为 35km、370km。电站装机容量 600MW
(2×300MW),额定水头 536m。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为 6 小时,具备日调节能力。德令哈
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开发任务为主要承担青海省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
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本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等
四部分组成。
上水库位于博格且郭勒左岸冲沟内,采用一面筑坝三面开挖形成库盆。上水库正常蓄水
位 3883m,死水位 3838m,调节库容 304 万 m3。下水库位于巴音河上、已建蓄集峡水利枢纽
大坝下游,坝址位于巴音河出山口附近,下水库正常蓄水位 3327m,死水位 3312m,调节库
容 315 万 m3。
在上、下水库之间山体内布置地下输水发电系统,引水系统采用一洞两机,立面采用一
级竖井方案,设置引水调压室,尾水系统采用一洞一机,上、下水库均采用侧式。上、下水
库进/出水口水平距离约 3437m,距高比 6.4,电站发电额定水头 536m、额定流量
64.69m3/s。
地下厂房采用尾部式开发方式,厂区建筑物包括地下洞室群和地面开关站,地下厂房洞
室群主要包括主副厂房洞、主变洞、母线洞、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高压电缆洞等洞
室。初拟 330kV 一级电压接入电力系统托素变电站。
工程对外交通条件较好,上、下水库存在现有道路通过。上、下水库附近有平缓台地用
于施工布置,上水库区西南侧有较平缓台地,下水库大坝下游、巴音河左岸附近有较大台地
可用于临时施工设施布置,工程施工场地布置条件总体较好。初拟工程施工总工期 58 个月,
首台机组发电工期 55 个月。
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 469595.25 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7827 元/kW。
2.5 招标范围
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详图设计阶段的勘察、
设计、科研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阶段:承担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相关科研试验工作,
负责项目专题报告(发包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的接入系统设计除外)、专项报告、项
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工作,并配合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或批复意见;承担现场勘察、
勘探等临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及使用后的植被恢复等。
(2)招标设计阶段:承担本项目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
建期、竣工期等各个阶段所有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的招标设计工作,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分
标规划方案,负责各分标项目招标技术文件、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要求、分标
概算编制,参加分标规划、招标文件评审并按评审意见修改招标设计。
(3)施工详图设计阶段:提供满足项目各阶段各部位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行需要的
施工详图设计,复核、完善、深化勘察设计成果,优化设计并出具优化设计报告。
(4)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施工承包人、设备供应商的技术谈判和各种永久设
备图纸资料审查、技术交底、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设计联络会及重要设备工厂试验及
验收、施工地质素描和编录工作、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复测和维护、参加试车(试运行)、
竣工图编制等,达标投产创优、发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从工程开工至竣工的各项安全鉴定、
验收等的配合工作,以及承包人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5)专项设计:承担本项目界桩围栏设计、反恐防爆设计、全厂消防设计、建设征地
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环保设计标准与方案设计、水土保持设计标准与方案设
计(表层土在水土保持上的利用)、景观设计等专项设计工作。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电力行业甲级资质、电力行业水力发电(含
抽水蓄能、潮汐)专业甲级资质、水利行业甲级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3.2 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个项目总装机容
量 50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 500MW 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
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详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上述三阶段业绩不
限于同一工程项目)。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
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担任过
50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 500MW 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
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或设总
(技术负责人)职务(上述三阶段业绩其中任意一阶段)。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 500MW 及以上抽水
蓄能电站或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 500MW 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
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设总(技术负责人)或副设总职务(上述三阶段
业绩其中任意一阶段)。
3.5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会计报表。
3.6 其它要求: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
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动排查,如出现上述
情况,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
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
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 16:00 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
.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
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
300(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
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
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点
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
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
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 或 010-86397110(工作日 9:
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在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和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
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
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新华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河西区柴运司三队处路南
联 系 人:代百涛
电 话:186906059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边伟、卢晓娜
联 系 电 话:010-52209115、13699197204
邮 箱:chinabrr12@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卢晓娜
联 系 电 话:13699197204
电 子 邮 件:chinabrr12@163.com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
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
任何责任。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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