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医院关于安保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华侨医院关于安保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为了维护医院区域内部及医院周边的安全和正常秩序,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我院拟通过询价方式购买安保服务,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按附件1中的“推荐须知”到保障科递交推荐资料:
2024年晋江市华侨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1.要求服务供应商派遣安保人员提供安保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服务安保人员人数:若干名;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晋江市华侨医院(英墩村商住区西路160号);
服务时间:全天(可轮岗)。
2.服务供应商必须通过正常途径,严格选拔政治素质好,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经过安保公司上岗培训合格的安保人员(需执有保安证,持有消控证人员优先考虑),为我院提供优质服务。
3.安保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工作,配合我院管理人员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协助我院处理有关治安保卫方面的突发事件。如有案件发生安保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同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为侦破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4.安保人员必须配合我院做好消防、技防设施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巡查、演练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院消除隐患,以免我院遭受重大损失。
5.安保人员在执勤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法律问题,应提交司法部门处理,严禁越权执法。
6.安保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制度及有关服务条款。
7.服务供应商必须为安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或意外保险。
8.服务供应商派驻我院的安保人员必须服从我院的直接指挥,调动、安排等。
即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17:00止,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
晋江市华侨医院六楼保障科。
0595-******** 许女士
晋江市华侨医院
2024年6月17日
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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