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汇科技园、启睿产业园垃圾房分散招标公告

锦汇科技园、启睿产业园垃圾房分散招标公告





启东市锦汇科技园、启睿产业园垃圾房采购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锦汇科技园、启睿产业园垃圾房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括锦汇科技园需配建2座垃圾分类房,启睿产业园需配建1座垃圾分类房,垃圾分类房相关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注: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报价货物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同时报价供应商应当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采购单位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单位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二、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2021年6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垃圾分类房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货物清单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供应商的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垃圾房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货物、运杂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利润、税金、技术服务指导、运行维护费、专用工具费、售后服务、现场交货等的其他一切费用,同时合同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最终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数量,不得降低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4.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如有澄清或补充通知采购单位通过上述网址发布。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哲文

联系电话:05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万豪花园35号楼4楼

联 系 人:陈亭霖

联系电话:0513-********

5.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质保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六格式填写);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2021年6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垃圾分类房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10)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意:上述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报价文件。

6.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24年6月21 日上午 08:30 – 09:00 密封送至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2楼开标室进行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206开标室(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7.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1、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五、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及相关资源。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免费质保期为1年。在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对送修货物维修完毕并送至用户单位处。免费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换,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投标人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3)为本项目服务中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的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

3.供货与安装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如因中标人原因延期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每推迟一天加罚3000元。

4.交货、安装地点: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牢固,确保正常使用。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验收:

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中标人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人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 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在所有货物中随机抽取样品后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退、换货物,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货物通过合格检测的,则可进入安装施工环节;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单位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采购方将向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单位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验收合格的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最终验收并签发验单。

八、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

2.若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95%,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十、其他要求:

(1)垃圾分类房样式在生产前必须与采购人确认。

(2)本项目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供应商应已考虑垃圾房正常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之中,不能影响交付及使用时间。

(3)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业主沟通,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 17日



标签: 科技园 垃圾房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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