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招标公告
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招标公告
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
2.2项目地点:平泉市平泉镇101国道西侧。
2.3项目规模:平泉国富嘉园项目的一、二期,其中一期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1亿元;二期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4亿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目服务的90个工作日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内容。
2.5招标范围: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主要包括(1)、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系统"上对上述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与系统录入(包括收入、成本、税金等票据审核及上传;各类数据分析与审核;各种证件、各类合同协议上传等);(2)、对系统出现的风险提示,帮助甲方协调税务机关消除各种风险提示,使系统能出具符合要求的结果;(3)、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出具鉴证报告;(4)、协助甲方完成退税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且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业绩,并在相关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截止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申请单位具有丰富的税务资源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7熟悉房地产项目开发全流程业务及各环节税收筹划,熟悉房地产企业土增清算及退税业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A座805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9日09:30:00,地点为:平泉市国富嘉园24#商业楼二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泉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树坤
电 话:138*****902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A座805室
联 系 人:王哲浩
电 话:155*****662
标签: 土地增值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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