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村经济联合社石下岭林地1.27亩出租招标公告
南村经济联合社石下岭林地1.27亩出租招标公告
花都区花山镇定于2016-07-21日9:30时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对花山镇南村经济联合社石下岭林地1.27亩出租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编号||单元号 | 资产类型 | 面积 | 租赁年限 | 价格下限 | 资产地址 |
********3000-0019||001 | 商品用材林 | 1.27亩 | 20 | 1500.00元/年·亩 | 南村经济联合社石下岭林地1.27亩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林业生产 | |||||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6-07-19至2016-07-20,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 |||||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6-07-15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10000.00,并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 | |||||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 |||||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 2016-07-20日。 | |||||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6-07-21日9:3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十、其他事项 1、租金每3年递增10%;2、保证金为10000元,转账账户名: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山支行),账户号:****************0026;3、该地块属于生猪养殖禁养区,其它禽畜养殖报畜牧站核定许可,办理相关手续;4、如遇国家征地,征地款出租方占三成,南村石下经济社占七成,青苗款和建筑物补偿款,南村石下经济社占六成,承租方占四成。5、除租金外,承租方必须每年另交管理费到南村经济联合社,金额为每年租金的10%。具体按合同为准。 | |||||
十一、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南村 | ||||
联系人: | 罗水锋 | 联系电话: | ******** | ||
花都区花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
标签: 出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