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研发基地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研发基地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 [2015]1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华智水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对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华智水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3、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

4、项目概况:地块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北临人民东路延长线,西临规划合平路,南临规划纬十四路,东临规划红湖路,总占地面积59.332亩,总建筑面积约100000平方米,拟建设研发生产中心、智能化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办公及信息中心、网室、恒温培养室、培训中心、综合大楼、专家楼、地下室及设备机房等。

5、项目总投资:约66700万元。

6、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方案设计(整体)、初步设计(一期)、施工图设计(一期)、概算文件编制(整体和一期)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7、设计工期:55日历天;

(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后15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类似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业主签字时间)。

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类似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业主签字时间。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需提供经施工图审查中心盖章的关键页图纸或业主证明文件)。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4月-2016年6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4月-2016年6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七、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评标委员会组成:

按长发改〔2011〕233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技术类评委3人,经济类评委1人,业主评委1名,除业主评委以外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1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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